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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禁利用网络通讯技术追查网民真实资料,进行所谓的“调查”甚至打击报复。(新京报8月24日)
洛阳市两办的文件开宗明义、观点鲜明:为保障公民言论自由,严禁利用网络通讯技术追查网民真实资料进行所谓的“调查”甚至打击报复。在有关学者呼吁、部分网站跃跃欲试、不少地方着手实施网络实名制的背景下,洛阳此举胆识气魄过人,意义非同小可。但愿洛阳振臂一挥,应者日众,而不是成为看客眼里的孤本。
细心的读者可能注意到,就在这条新闻发布的同一天,《京华时报》报道,一位想买房却又买不起的岳某,在网上发帖声讨房价过高,号召大家集会抗议。岳某人还在家里,“意识”只停留在网络上,但因“思想犯罪”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4天。再往前,厦门市发出通知,开始对网络上的匿名发贴者进行清理,要求到网上发贴的人必须进行身份证登记。厦门市政府还特别强调,这次网络实名与厦门PX项目缓建没有关联。还有,腾讯公司日前宣布,将按照深圳市公安局的规定,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这么多地方和部门钟情“网络实名”,无论说起来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其实只是在做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罢了。网络实名的“作用”摆在那里: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方便管理,易于控制;更大的“潜台词”则不言而喻:你的小辫子拽在我手里,敢越雷池一步,抓你没商量。这才是网络实名制的巨大威胁和恫吓功能。
固然,网络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口水不断,谣言四起,真知与无聊共存,灼见与发泄同飞,也有不少偏激的言论、错误的观点乃至反动的主张。毋庸置疑,这些现象确实“污染”了网络。但正如同现实世界一样,网络世界也不可能是真善美的“桃花源”,作为一种生态的存在,它摆脱不了假、恶、丑,也只有这样,才属合理。其实,无论是忧国忧民的建言献策者,还是嬉笑怒骂的筒子愤青们,他们所敞开的都是自己内心的世界,他们所袒露的都是不加粉饰的真实想法。也许,他们就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处于被压抑而无法宣泄自己的观点,“被迫”选择在网络上寻找自由的空间。
网络的一个重要属性就是“虚拟的存在”。这个世界有它自己的生存法则和游戏规则,人们游弋其间,钟情的就是它的“自由”。当这种自由遭到破坏时,网络社区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初衷!亚太地区互联网研究联盟(APIRA)的秘书长王恩海月一针见血指出:“实名制有悖于互联网的初衷与精神。因为互联网本来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却要现实的人以真实身份出现,则无法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
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体现在现实世界里,也同样体现在网络世界上。此外,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那种试图通过利用网络通讯技术追查网民真实资料,进行所谓的“调查”甚至打击报复的企图,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尊重网络开放的思想格格不入。
网络是民主一个试验地,众所周知,现实国情不可能让民主一步到位,所以,网络成了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匿名则是一种必要的保护措施。虽然会有一些杂音和不理智的谩骂,甚至可能有恶意的诽谤和欺骗,但不应该成为被取缔的充要条件。好比高速公路上的连环车祸确实让人触目惊心,但不构成我们取消高速公路的充分理由。但愿洛阳的范例不是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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