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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文字狱
因为网上发帖,王帅被河南灵宝市警方跨省抓捕,刑事拘留8天。在舆论持续关注下,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长秦玉海向公众道歉,灵宝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被停职,王帅获得783.93元国家赔偿。
但此时,同样因为网上发帖而被抓的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4月17日,灵宝市公安局局长亲赴上海向王帅道歉,吴保全等到的消息却是:市中院维持原判。
同是网上发帖,同是揭批政府大规模违规征地,同样遭警方跨省追捕,罪名同样是“诽谤”。
与“王帅案”顺应民意的收案相比,没有舆论关注的此案当事人更显孤独,至今身陷囹圄。
同样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样响应着党中央的号召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的不同地方政府,为什么对待舆论的态度截然不同呢?
笔者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些舆论哗然的、反响强烈的社会事件始作用者大都被行政暗示乃至直接行政干预加上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强有力的“保驾护航”打造出来的组合拳打得找不着北,大都被冠以“涉嫌诽谤”的罪名被追究责任。
看看一系列让我们无法忘怀的“文字狱”吧。
山西“稷山文案”,重庆“彭水诗案”,河南“孟州书案”,山东高唐“百度贴吧案”,辽宁西丰县“进京拘记者案”。
言论者的牢狱之灾上,相当一部份还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戴枷示众现象。在河南“孟州书案”中,六位举报农民曾两次被拉出去游街。
在山西“稷山文案”中,县委曾专门召开5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的警示大会听戴着手铐的举报人检讨认罪。
在山东“高唐网案”中,董伟、王子峰、扈东臣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被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只播出5天就自行决定停播的县电视台还捏了一把汗。
辽宁西丰“进京拘记者案”中,县委书记张志国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的两个加油站都不准开业;
要把赵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和县里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后说到做到,以涉嫌偷税,对赵立案侦查,并在县电视台播发通缉令,通缉赵俊萍。更让国人震惊不已的是,报道此事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也差点被赶到北京抓她的西丰县公安局拘留。
其他类似案件还有:
海南“儋州歌案”;
安徽五河县“两教师给县领导发短信被拘留”;
陕西志丹县李某、孙某因编发一条“辱骂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手机短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的名义逮捕。转发此短信的4名科级干部,则被免职和受到纪律处分。
《中国青年报》今年3月17日的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加上各级党政领导对于来自互联网批评声音的高度重视,倡导言论自由、提倡政府透明、促进阳光司法的今天,普通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成为可能和现实,也正是有了上述可喜的变化,在一些官员眼里算不上“大事”的社会事件被关注、被放大,减少了更多悲剧的发生。这些进步,当然不排除许多地方党政领导能够知错就改、尽快给予了纠正,但是,我们也非常遗憾地注意到很多事件是被网民“挤牙膏”一半给逼到了“绝路上”“不得已而为之。
随着近年来一系列恶性事件引发的官员问责风暴,使大量官员被撤职或引咎辞职。2008年被有的媒体称之为“官员问责年”,从9月14日到22日,短短9天,因为襄汾溃坝事故、三鹿奶粉事件、深圳特大火灾等一些重大责任事故的出现,全国各地20余名官员失去原有职务。进入10月,又有数名地方官员相继落马的报道。而去职后官员们的复出却显得波诡云谲。从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被任命为为尧都区区长助理,辽宁西丰原县委书记张志国担任沈铁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到翁按县原县委书记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公众不明白这些“问题官员”是如何被重新启用的,以什么理由、通过什么程序再次走马上任?
对于一些反常现象,多数地方能够硬着头皮站出来走走过场,即使是外交辞令式的交代,也能让网民和社会各界有些许安慰,让网民和社会各界愤怒与不解的是个别地方就是给你来个装聋作哑,大气也不吭一下。
今年仍然在内蒙古,换成了鄂尔多斯。本月20日鄂尔多斯“王帅”第二季就被媒体广泛披露、曝光,然而,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无法获取来自政府的相关信息。
“文字狱”呼唤《举报法》出台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制定《举报法》或者《举报人权益保护法》,有效保护举报人。其次,在举报受理机制上,应将信访机构和监察机构合并,将受理民众信访投诉与对不良行政行为的调查处理结合起来。目前的信访部门仅仅起到信访材料报送和转送这种中转站作用,应使两者发生更大的合力作用,做到凡举必查,针对不同的举报方式,给予不同的反馈。对于典型案件和网络公开举报案件,应通过网络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从而更大程度地调动公众举报积极性。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反腐,还应在干部任用方面体现引导性。”何增科说,中纪委党风室每年搞一个测评,对干部廉洁度进行民意调查,能不能把结果公开,将廉洁调查结果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并接受公众监督?
施杰,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高级律师。施杰委员今年带到两会的一份提案建议:鼓励网络举报,政府应出台相关规章,建立长效机制,应取消网络举报实名限制。
施杰认为网络上目前出现的匿名反腐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应该建立积极有效的网上举报、受理机制,从而让各阶层、各行业、各群体网民的诉求或者举报传达到职能部门的视野中。由于网络信息量非常大,所以就更加需要建立一个专门部门,来进行搜集、甄别、分类,并及时受理。让网民举报腐败得到良好反馈,从而更加有力地打击各种腐败行为。
“是否有必要一直实行实名制,把门槛卡得这么严?就需要我们进行讨论。我认为是否应该建立一个网络入门实名制,而不是举报实名制。”此外,施杰强调:“在政府需要改进网络举报腐败受理手段的同时,网友们也应该理性运用自己手中的网络发布权。这一点尤为重要。”(中国百姓喉舌网http://www.cnbxw.net/ ; 鲁宁平 2008-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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