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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维权的四大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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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改制后职工安置待遇的问题
问:企业改制后,有没有职工的安置政策和相关规定?
答:有,企业改制特别是涉及股份制改造时,企业内的部分职工要进行一定的安置处理。对企业中的一些老职工,比如说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退休处理,同时,也允许企业对一些职工做转岗处理,比如说分流,另行安置。一些企业则采取多种形式,比如买断工龄、提前退休、内退等等,有些方式目前只是一种尝试,国家立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职工的安置必须有一个基本保障,这方面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很健全了,比如职工失业、养老、疾病、医疗保障。不管怎么改,让职工转岗、退休、续签合同留用,都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给予对应的待遇。
问:企业转改后,原事业单位职工的三险视同已交,此条款受法律保护吗?
答:受法律保护,国家有相关政策规定,在企业的社会保险改革上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的改革稍微滞后一些,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同样面临社会保险的一系列问题,所以现在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虽然事业单位按照当时的政策没有交纳所谓的三险,但在新政策下允许这些职工计算保险交纳期限的时候,把以前没有交纳过保险的年限视为交纳的。
■有关职工如何自我保护的问题
问:现在,企业改制已经很普遍,在企业改制中如果职工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如何应对,如何自我保护?
答: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总是处于一个弱势群体,客观上带有被动的特性。职工对于法律了解并不多,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该主张的权利没有主张,该行使的权利没有行使。
比如说发生劳动争议,发生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纠纷,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如申请仲裁,进行诉讼来保护自己。但是职工往往觉得企业是强者,自己只能跟企业商量,而商量的结果就超过了仲裁、诉讼的时效,这样再到有关机构寻求保护的时候,就得不到保护了。
问:在改制过程中,职工哪些方面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答:改制过程中,职工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容易受到侵害。如一些本来属于职工的企业积累部分,在企业改革中通过变相或者直接的手段没有把这种资产交给职工,而是由企业支配了。还有就是该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没有提,也直接侵害职工利益了。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会进行资产的转让,而有些企业特别是地方的小型企业在转让过程中把国企的资产变价,转让的时候有意低估价值,使国有资产从价值上贬损了,受到了损害或者流失,使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遗留三险、职工安置、职工权益保障、福利机构设置等问题,这些责任新改制的企业有责任继续完成,而有的企业通过债权债务的冲抵把这种责任都免掉了,在新的企业中,为了减负免于承担对企业职工的义务,也会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在企业体制改革中职工入股方面的问题
问:亏损企业进行体制改革,要求员工必须入股,如果不入就自动下岗。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遇到应如何应对?
答:肯定是不合理的,一个企业亏损了,那么根据国家的政策是要进行一定的补贴,甚至依照法律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和职工并没有直接的责任关系,而且企业经营得不好,职工不能承担直接的责任。当企业进行改制,纳入新的资金,寻求新的投资,进行改制,可以要求职工积极参与,但这是自愿前提下的参与,不能强制,所以这么规定肯定是不对的。出资、投资是一种契约关系,投资人愿意投资,可以达成一种契约,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同时享有投资的权益,职工不愿入股,完全可以拒绝。如果企业因为职工不入股,而让其下岗或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解决的渠道,可以申请仲裁,进行处理。
问:职工入股后,企业一旦上市,职工所持有的股票能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答:职工持股上市交易,从长远的角度来讲肯定是可以的,但是法律上有一定限制,比如说你是企业的管理人员,比如说经理、董事、监事持的股在任职期间是不允许交易的。
问:集资和入股有什么区别吗?
答:普通的集资在法律上是禁止的,滥集资是不允许的。作为入股的形式来讲,集资入股只是一种表述的方式,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允许职工认购一定的企业股份,不完全是用企业积累的资产直接转化的,比如把公益金的价值转化为职工持股,派给职工,可能要求职工再付出相应的代价。
比如说用一定的价值购买这个股份,购买股份的价值肯定高于他出的钱。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在职工认股的时候,出现过所谓的集资入股的说法。这个说法是可以的。
■企业改革后的债务承担问题
问:企业改革后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谁承担?
答:因为企业改制以后,事实上把企业原来的一部分股权转让给了职工,从原来单一的所有制转向了复合所有制的情况。企业的债务的处理有几种方法。第一,债务和股份按比例转移。你承继了一定的股权,也承继相应的债务。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双方的转让协议来约定,约定债务的具体承担,这样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约定债务到底由原来的股权人还是新入股的股权人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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