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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信息应及时公开
目前,由于我国城镇职工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自主购房困难较大,为弥补职工自购商品住房的资金缺口,国家实施了以职工和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主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是,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湖北省南漳县个别地方由于缺乏必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信息公开机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水平和管理质量明显偏低。笔者还了解到,某市自1993年10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2.3亿元,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4400万元,未缴差额1.86亿元,归集率仅为19.13%。广大职工对自己拥有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并不能做到心中有数。
有关部门应在切实强化住房公积金收缴力度的同时,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支信息情况公开机制。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月初将上月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账单分类打出,发放到各单位,由单位向职工张榜公布。其次,设立住房公积金专用举报热线,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率的快速提高。第三,建立住房公积金微机查询系统,设立个人查询卡并发放到职工个人,以方便职工随时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的增减变动情况,提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加快城市住房商品化的进程。第四,建立审计结果公告机制,每年由审计部门对当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及管理机构的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当地媒体如实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职工有权充分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的应缴额、实纳额、支取数额及支取时间、目前的余额等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机制,既有利于职工合理安排公积金贷款买房事宜,又可以促进欠缴单位及时足额补缴,还可督促管理单位依法依规管理,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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