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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为何要不会自己的土地?
王正雄(板桥镇双龙寺二组村民)是2009年夏末回家的,当他发现自己的土地没了之后,开始了这漫漫一年多的求索路。期间也有很多人给他支过招:或给某某村干部塞个大红包某某返乡和他情况一样就搞到了,或去北京上访等等。但这人我看来好像一根筋,平时说话又说不到点上,多年的外出也就仅仅抚养大几个孩子而已,否则他田早就搞到了。如果他硬搞,这田原本就是我种的,拿过来就种,管你是村干部还是爷的爹地,大不了搞出点人命或伤点残点之类的,到时自然有人来找他,这田他绝对能搞到。即使自己种不到了婆娘娃子也能收益。可问题是这些年外出打工的好像受了南方文明社会的影响,素质提高了。现实的村中也有好多样板他也不学,这个可怜虫!
前天我的帖子《纠结的农民,如果你是农民的后代请看》遭封杀了。也许是有关人士又不舒服了。心中无一物,何处蒙尘埃?我希望我的帖子如匕首,如投枪。像一幅对联中那样:写人写鬼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这应该是个言论自由的社会,应该是个官员们务实的社会,应该是个充满阳光的社会。中央不也提出和谐社会吗?人为制造黑暗者必诛之!帖子我会继续的,此处不行可往它处,看谁人螳臂当车。
这些年来,好多山区乡村大幅减员,好多搬家到条件好的地方去了。土地应该空出来好多,而且多数村原本还有机动田,那些空出来的田在谁手中?这个应该不难调查,怕就怕在官员们走不到田间地头,怕湿了袜子脏了裤子。
下面我再简单说说关于王正雄是超生,在逃犯,打架逃避处罚的问题。
超生,王正雄走时是1999年,最小的孩子也在读4年级了,当时因超生也已处理过了,同时,这是个犯不上外逃的事情。
在逃犯,确实有因。98年,本村唐某毒死他人猪牛,然后低价收购倒卖至峡口,那年10月左右,他毒死了王正雄堂哥的一头大耕牛,在确定唐某之后,夫妻二人在家商量,这被派出所揪去了还欠自己的120块钱咋办?女人一大早催男人去要账。后被定性为伙同唐某销赃,没收了他交的800元保证金(有票据为证),为此事前不久我还专门约见了已出狱的唐某(他是98年冬月入狱,王正雄是99年春外出的)来应证,其他我不便展开,以免触及一些单位的利益,因焦点不在这里。
同时,王正雄99年春走时,妻子还在家照顾孩子和两位老人(他是独子)。每年回家过年,平时也有电话联系,不存在下落不明的问题,02年春父亲去世,秋季母亲又去世,山里老规矩,树碑,出灵,他一年都在家。03年春夫妻二人才一起外出,世间恐怕没有如此坦荡荡的在逃犯。
至于说是打架把人打伤了跑了的,这使我想起了《宰相刘罗锅》里和珅的一句话:我这被皇上踢过的龙屁股你也敢挤。说这话的官员我看就该给他龙脸上来两耳刮子。
说半天好像把土地问题给忘记了?对了,有关官员就是这样混淆视听的,跟帖子说出上述观点的就不难猜出是哪一类人了。况且,以上种种,与解决土地又有多大关系呢?超生者,罪犯都饿死?国家这点人权还是在尊重的。而且他的田是在他们夫妻走后才被相关干部搞去的。
至于田是怎样搞去的,又还有诸多的原因,这涉及到过去的烟叶基金,一直到现在的低保,容我下次用真凭实据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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