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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幽幽我心 于 2011-6-23 15:56 编辑
南漳县中央华府4#楼,同一幢楼搞出两种建筑结构,前1、2、3号单元为砖混结构,四单元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通常所说的全现浇),但前三个单元和四单元部分房屋的单价却是一样的,在购房者将首付款打入该公司帐上后,签订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上写的是砖混结构,而四单元的合同却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清楚阐明,楼盘在售的商品房必须标明所售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而该售楼部在标示的所有信息中并未标示建筑结构,而等购房者在将钱打入该公司帐号后,签订合同时才告知购房者建筑结构与别单元不一样,这明显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的内容,属标价信息不全,误导购房者购房,同时同一个楼层单价一样,卖出两种结构也属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发此贴是请凡购买四号楼1、2、3单元的购房者速与本人联系,然后联名就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购房者应有的合法权益。联系方式5233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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