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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同志们,小心遇到狠人把命丟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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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问:请问警察同志,如果小偷趁夜翻墙入室,惊醒熟睡的我,我可以当场击毙他吗?真不知道击毙后会有什么结果,坛友们帮忙侦查一下!
再说事:今天早上7点,我姐姐打电话来,家里昨夜来小偷了,偷走现金不足千元,经勘查(已报警)是晚上翻窗入室(我姐姐在家睡觉,钱包就放在床头。
感叹:姐姐,你算运气不错的了,试想一下,半夜惊醒的时候看见有个人站在床边,不吓个半死啊。
生气:娘西皮,要是敢站在我床边,我不一刀斩了他,我就不是人(刀常备身边,张小泉的剔骨刀,这不违法,我解剖苹果用的)你丫的要偷,偷没人在家的,有人在家,不把人家吓个半死啊!没道德
晒晒:我姐姐住锦绣家园,垃圾物业。还有被盗的朋友吗?你们也出来晒晒!
还有个值得同情的:今天和我姐姐一起去报案的的锦绣家园的住户(女同志,也是老公出差不在家)自述:在这个小区被盗两次了,我都不想去报案了,可恨的是,我的钱包还压在枕头里面,而且昨天还没有穿衣服在家睡觉wzg16e
强烈建议:公安同志在南漳开展暂住证登记(千万不要搭车收费),和社区(村)就业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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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穿衣服?------没被劫色已属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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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切了他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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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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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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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小偷的视力不是一般的好
不过,也有可能是女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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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好多是房子买了,但是没有装修,买有住人的,小偷就把人家的铝合金窗户拆了,也不怕费力,还把玻璃弄下来,只抱铝合金去卖钱,晕死个人了,那东西能买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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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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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啊南漳,现在咋越来越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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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这么大的小区闲杂人都是来去自如呀!南漳的小区管理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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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老子要是逮到先打个半死,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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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8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傲雪寒沙 发表于 2011-6-18 09:15
回复 龙玺广告公司 的帖子

盗窃是一种非暴力犯罪,在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需坚持适度原则,适当的扭打和制服 ...

wzg16e又想起了英雄李豪!我还想问一下,小偷都进屋了,我不制裁他,他会束手就擒吗?假设我发现小偷的时候,端只猎枪对着他,叫他不许动,他会不会对我说:我非要动,我还非要走,因为你不敢开枪打我,我死了,你这叫----激情犯罪!综上所述,小偷了来了,醒了也不要乱动!我们制裁不了他,万一他有备而来,不把我们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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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大家都来学功夫啊  在法治的社会 只有高超的擒拿格斗功夫 再能在危急的时候 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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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小偷既狠又害怕,尤其是夜晚(因为小偷本来做的事情就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小偷是人,你也是人,只不过是小偷经常偷鸡摸狗胆子大点而已。但是,小偷偷东西的时候心里还是虚的,他也怕被逮住。所以,本人支招对防范小偷 一下三点:
1、安装防盗网,晚上睡觉把外大门、房间门反锁撒;
2、喂养个宠物狗,帮你看家,晚上一有风吹草动狗就叫唤;
3、床边准备个辣椒水喷雾器或手电电警棍(把电充足),一旦遇到小偷一喷二电打。
4、把你的客厅房间安装个夜灯,晚上睡觉打开灯(长年晚上开),小偷以为晚上家里有人没有睡,所以,就不敢光顾你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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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盗窃是一种非暴力犯罪,在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需坚持适度原则,适当的扭打和制服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你本人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的、过失伤害、杀人罪,甚至根据情节,你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要善于克制自己的冲动,防止“激情犯罪”的发生。

一点不错,防卫过当会给自己惹上麻烦,这就是受害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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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棍舞狂花 的帖子

在那学功夫阿.我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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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8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傲雪寒沙 发表于 2011-6-18 10:29
回复 龙玺广告公司 的帖子

盗窃罪,做为一种财产性犯罪,其危害性小于人身暴力犯罪。

解释的透彻,而且心怀善心,谢谢,作为当事人受害者,我说的大部分也是气话。如果真有哪一天,某个受害者真的在这种假设的情况里面遇到侵害和抵抗,下手重了,我估计,应该也属于“激情犯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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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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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学会 于 2011-6-18 18:18 编辑

啊敖德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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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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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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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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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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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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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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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学会 于 2011-6-18 18:20 编辑

[audio=1][/a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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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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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作案工具,同意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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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学会 于 2011-6-18 17: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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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在镜绣花园的都是有钱人啊  不偷你们偷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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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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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车匪路霸就不可以当场打死,当然也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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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搞死了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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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的小区管理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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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持枪证啊?还当场击毙,有枪才能毙他撒
我觉得可以当场给他丢下楼,造成翻墙入室时掉下楼的现象,主人应该无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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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骑驴看唱本 的帖子

少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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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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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水 发表于 2011-6-18 13:53
住在镜绣花园的都是有钱人啊  不偷你们偷谁

不反对偷锦绣家园的住户,是反对晚上家里睡的有人,还敢进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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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此种情况,建议你们在床头备板砖一块,记住法律规定:刀类属于凶器,伤人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板砖不属于凶器,打伤最多也就属于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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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6-18 20:28
你有持枪证啊?还当场击毙,有枪才能毙他撒
我觉得可以当场给他丢下楼,造成翻墙入室时掉下楼的现象,主人 ...

没得,我是想说就算是占绝对优势,小偷还是不束手就檎怎么办?你这个方法不错,看到丫的正翻窗户的时候,一脚揣下去wzg27e!这样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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