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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那些行政许可还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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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上我看见一个人说房管所(不知道是那个部门的下属单位),开个证明收200元,
本人查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五章 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行政许可法》说的很清楚,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大家来这里晒晒,看看那些行政许可还在收费???据了解,南漳县现在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还有54个,肯定有滥收费的行为存在,只有我们广大的群众把他们的不法行为反映出来,他们才会注意问题的存在。很多单位的行政许可就是他们的小金库,听别人说某局4个人一年吃了30万,钱打哪里来?财政拨的,不可能嘛,只有靠行政许可滥收费。大家不要怕那些滥收费的人模狗样的 人,反映到论坛上,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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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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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收水费还在收20元的排污费,国家早就有龟腚。排污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为什么每个月还每家每户多收20元的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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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公安局就穷到了这个地步?还是有备的什么原因?难道是被个别人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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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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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个医生 的帖子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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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傲雪寒沙 的帖子

国家平时给你们的工资都拿来喂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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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9ewzg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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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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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拿房管所开证明来说,这个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而属于大范围类的档案查询服务"    唉!难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钻法律法规的空档,饱自己的腰包?查询下就要收费,请问政府部门到民间调查某项事情的时候,我们老百姓是不是也应该收取点信息查询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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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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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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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政府部门到民间调查某项事情的时候,我们老百姓是不是也应该收取点信息查询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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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是个客观事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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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个医生 的帖子

    对于你关注社会问题,关心群众利益的这一举动我表示钦佩和赞赏,同时对于你能够查阅相关法律条款来监督公共部门的行为,我也表示赞同和赞赏!
  但是,由于你知识结构的差异和理解方面的误差,你对这一问题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就拿房管所开证明来说,这个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而属于大范围类的档案查询服务!
  很多人觉得房管所查询也就是写几个字开个证明那么简单,不值得收那200元。其实这也是认识上的一种误差,证据开具需要查询数据库,而且还有很多后续的工作量。比如买房时银行等部门需要验证此证明,可能会二次查询;涉及到房产诉讼,更会带来二次验证以及诉讼证据调查等相关问题。这对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其实压力很大的!(我大学期间在沿海某市做过房产的实习律师,替当事人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包括办理首套购房证明,把房管局的门槛都快踏破了,他们的工作量其实非常大。)
  具体的档案查询收费是有法律规定的,而且标准一般都是浮动标准,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公共部门在这些方面其实还是依法而行,毕竟现在对于公权的监督还是日益兴起的。


你是房管所请的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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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傲雪寒沙 的帖子

国家平时给你们的工资都拿来喂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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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零度 的帖子

应该是公安局代水务局收的吧,水费和排污费是合在一起,用一吨水就要收一吨排污费。只能说水务局的工作没做到位,收费标准大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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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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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上傲雪寒沙 :
                          200元,你知道200元你爸妈用什么方式能挣200元吗?在南漳,假如你爸爸是县长,他不吃不喝一天也挣不到200元;假如是个政府官员,一般工资都在2000以下,一天70元的话,不吃不喝要3天;假如你爸爸是个工人,工资在1600左右,劳动强度肯定比公务员大,不吃不喝3天还挣不到200元;假如你爸爸下岗,就说蹬三轮车吧,现在南漳三轮成患成灾,不说城管追,警察管,风吹日晒的一天多则五六十元,少则二三十元,少说挣200元也得4天吧!你说南漳查一下档案,写个证明一次收费200元,合理?合法?
               我不知道你上的什么学校?读书是叫你读了为众人说话,担公平,你了解南漳人的生活吗?你了解你父母挣钱的不易吗?你知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吗?这些,你不懂,回家好好问问你爸爸,叫他教教你,,,不过假如你爸爸是个贪官或者什么的话,,,你小子长大了肯定也会与社会为敌的,,,如果真的如此,劝你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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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复:傲雪寒沙


很多人觉得房管所查询也就是写几个字开个证明那么简单,不值得收那200元。其实这也是认识上的一种误差,证据开具需要查询数据库,而且还有很多后续的工作量。比如买房时银行等部门需要验证此证明,可能会二次查询;涉及到房产诉讼,更会带来二次验证以及诉讼证据调查等相关问题。这对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其实压力很大的!(我大学期间在沿海某市做过房产的实习律师,替当事人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包括办理首套购房证明,把房管局的门槛都快踏破了,他们的工作量其实非常大。)


             南漳县一个居民到你们那里开证明,你要查什么数据库???房管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你具体的例子说银行,银行是什么单位???银行是企业,房管所是起码是事业单位吧?你们花纳税人的钱吧?凭什么你们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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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说一个奇怪事,国土资源系统只有湖北的查不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别的省份都有,,,比如湖南,,傲雪寒沙说的那个文件我看了,没有规定开个证明要200元!请你给大家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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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chinaacc.com/new/63/7 ... 111162329911146.htm
这是傲雪寒沙,说的文件,我们来分析一下,我也没有看到过,共同学习: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130号
颁布时间:1992-3-26发文单位: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利用档案收费按《利用档案收费规定》(附件一)执行。

  二、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费,按《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的规定》(附件二)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按资金性质,分别纳入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对各项收费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五、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本通知为准,过去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一律废止。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一:

利用档案收费规定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又有利于档案原件的安全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现就利用档案收费规定如下: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级综合性、专业性档案馆,对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费范围

  (一)为落实房、地、财产、债务、债权、学历、工龄和解决纠纷,生产建设或进行其他盈利性、商业活动以及进行汇编出版等有经济收益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均属收费范围。

  (二)利用本单位或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档案,应无偿提供服务(复制工本费照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档案保护费

  利用一般档案进行复印、照像等,需交纳档案保护费:

  1.明清(含明清)以前的一般档案(价值珍贵的除外)每页收0.15到0.20元;

  2.民国时期档案每页收0.05到0.15元;

  3.革命历史时期档案每页收0.10到0.20元;

  4.建国后档案每页收0.05到0.10元。

  对特别珍贵的历史档案,复制保护费收费标准可按同时期档案收费的3至5倍收取。

  (二)复制费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证明费

  1.出具学历、工龄等项证明,每份不超过2元;

  2.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费按10至400元收取。

  (四)咨询服务费由各地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外国人利用档案按高于国内标准的2至5倍收费;港、澳、台同胞可酌情降低收取标准。

  四、具体收费办法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附件二:

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的规定

  为大力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现就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规定如下:

  一、对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费范围

  (一)有偿服务指外单位利用开发成果,为生产经营、研究和设计参考,从而获得商品化成果及一定的经济效益。

  收费标准可根据科技档案所反映成果的技术水平,先进程度,根据开发劳动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以及利用档案资料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的大小,本着有利于成果扩大、促进生产发展的原则,由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二)各级领导机关因计划、规划、预测、决算所需的科技档案资料应无偿提供或只收复制资料工本费。对社会公益服务(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保障部门,如:气象、水文、地震预测及自然灾害抢救等需要)及列入国家发展计划的社会公益事业,应无偿提供使用或只收复制工本费。本单位工作利用可不收费;外单位需要利用原汇总、上报、移交的科技档案,只收复制工本费。

  三、具体收费办法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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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2.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费按10至400元收取。

  (四)咨询服务费由各地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外国人利用档案按高于国内标准的2至5倍收费;港、澳、台同胞可酌情降低收取标准。

  四、具体收费办法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10至400元,,总有个贫富差距,城乡差别吧?你们收200就是依据这个规定吧?这个规定废止了吗?具体收费办法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你们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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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请:傲雪寒沙     解释清楚,,,http://bbs.nzkd.com/thread-403461-1-2.html
房管所:  一个证明要收200元吗?

因为没房,要买房,买房需要房管局开无房证明。我把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带到房管所去,接待人员看了证件后说要叫200元钱,问这200元做什么用的?答曰:手续费。交钱后,到另一个办公室打印了2张证明。然后我们带着2张证明到房管局,一张加盖公章后给我,另一张留存。

让人气愤的还有:这200元的票据还是2007年的废弃的票据。

请问房管局:一个证明要收200元吗?你们收费的依据是什么?你们明目张胆地叫你们的下属房管所乱收费,太不作为了!


       这样情况可以收200元吗???2007年的废弃的票据。又怎么解释???既然你是学生,那就好好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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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有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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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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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去民政局办结婚离婚哪看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行政收费是取消了。打字复印费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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