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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7日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截至6月24日,陕西省全面完成“撤乡并镇”工作,全省乡镇数量净减少330个,撤并比例为21%。
2010年7月,陕西省决定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撤乡并镇。经过一年的努力,截止6月24日,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省编办全部批复了各市区撤乡并镇工作方案,全省乡镇数量净减少330个,撤并比例为21%。在这次撤乡并镇中,全省乡改镇210个,乡镇改设街办19个。目前,全省共有乡镇1224个(其中:乡90个,镇1134个),街道办事处194个。全省撤乡并镇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撤乡并镇后,全省乡镇平均面积160.87平方公里,平均人口2.36万人。10万人以上的镇11个,8—9.9万人的镇17个,5-7.9万人的镇76个,3-4.9万人以上的镇195个,1-2.9万人的乡镇690个,1万人以下的乡镇235个。乡的数量明显减少,占乡镇总数的7.4%,比撤并前下降了33个百分点。镇的数量和规模大幅增加,占乡镇总数的92.6%,比撤并前增加了33个百分点。1万人以下的乡镇由撤并前的517个减少到235个。全省乡镇平均面积由撤并前的127.4平方公里增加到160.87平方公里,乡镇平均人口由撤并前的1.78万人增加到2.36万人。全省10万人以上的镇由撤并前的6个增加到11个,5万人以上的镇由撤并前的66个增加到104个。全省107个重点镇中,有31个镇合并了新的乡镇,行政区域有所增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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