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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国老百姓 于 2011-8-11 09:45 编辑
以下表述均以事实为基础,用真相大白与天下。
食品公司院内准建面积126平米二层小楼,而在建面积为600余平米的7层大楼。楼与楼间距约5米(已建成一栋,第二栋现已建成4层)。这种严重损害开发公司住户利益行为为什么会成功呢?开发公司住户就不反对吗?据这些住户反应,每户的日照权被剥夺,按国家标准赔偿每平米500——2000元,被损害利益住户有约60户,每户少则100平米,多则160平米,如此计算,被损害利益在300万—1000万左右。为此在下地基时他们就多次找有关部门调查此事,最后推到城管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领导发话了,我是局长留下我电话,只要举报,立马就出动队伍执法,这些住户高兴中,喜极而泣,终于有人撑腰了。于是打电话,来执法 。 打电话,来执法 (循环中)直至建成现在4层。现在住户电话也懒得打了。杯具啊。据可靠内幕,土地使用者竟然是城管执法大队内部职工。
最后我只是想说百姓利益大于天,你们城管大队管那些小商小贩的办法不是很多吗,打砸枪多厉害呀。全用上。浓姓建筑商和猪姓建筑商的炮弹打你们的时候,你们主要是觉得有点甜再来得猛烈些吧。[/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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