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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之七:关于反映双龙寺村及文书问题的回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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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网友,各位南漳的父老乡亲:
    我原本不愿再搞什么回复之类,因为我感觉很累,很累!我的本意是弘扬社会正气,让社会更加和谐。当王正雄要上北京告御状的时候,我劝他回来,这绝对是碰巧遇见!我说我在水镜论坛上发几个帖子,最多10个帖子会解决好的。他在我的劝阻之下回家,我谆谆告诫他,要相信政府,要懂得规矩,一切都会好的!说白了,我们都是南漳人,这是我们共同的家!
    但在某些小集团的眼中是别有用心!我既不反党也不反社会!我为生活在这言论自由,丰衣足食的社会而骄傲,他也生活在我魂牵梦萦的家乡!我们都是文明社会的一份子,面对阴暗之事,也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也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有问题不是问题,关键是面对问题的态度,不要让百姓寒心!
    我所发的众多帖子,都是关于王正雄土地的问题,究竟是何原因,众网友只要认真看了的都知道是咋回事。我们看看这位叫和其正的网友,他大概是代表板桥镇镇政府的,所发之事都是面对所谓的“污蔑”之事。面对土地问题说过没有?一个避重就轻的政府不是好政府!他不能真正的代表人民!
    再补充一点,王正雄有一个二轮延包土地证,上面四亩多地的证明,(上面没有本人的签字认可,不懂得可以看农村土地承包法)但那都是别人的!他在拿着这四亩多地的直补,别人在种地,他什么也没有!别人也在领这土地的直补!他的3亩6分地确实是被村干部占有了,还有以修路为名的占的土地多数其实也被村干部种着,关于土地解决问题,除下我帖子中反映的,我会在后面陆续补充。
    再附一点,我所发的帖子,除王正雄本人所述,我也做了一定的走访,基本上能够负责,如果个别有出入,我愿在此平台真诚道歉,我以前也说过,不再赘述。关于其他人所述“污蔑”之事,首先我们要明白为何有如此污蔑,其次才是消除影响的问题。纸里面包不住火,雪里面掩埋不了尸体!我们都是家乡人,都愿家乡的明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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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迫于压力,还是偃旗息鼓,望天长叹,以后我不发表言论,只能用欲哭无泪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但愿苍天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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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8e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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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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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有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揭露这些村霸的恶行只是行使了公民的权利而已,这叫污蔑吗?
如果面对恶势力都保持缄默,都不做声,任其猖獗这个社会只会完蛋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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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天天发,有啥球意思,论坛也不是信访局,换点有新意的吗,论坛天天都被你占了,哎,我都感到不好意思,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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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完全扯淡:村委会干部都吃低保有原因:老百姓更困难重重就不考虑:
妈的:GCD是为人民服务的呀!不是为自已谋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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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楼主说的那样“我谆谆告诫他,要相信政府,要懂得规矩,”,老百姓太没有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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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发重复的帖子没有意思,说实话我都看烦了。这事还要当事人亲自去找板桥政府或者县政府,你不会写几句吗?最好你跟着把申诉的全过程记录下来,有相机的话拍下来,让他们无处遁形。反映事情要有理有据,有证据就晒证据,不要瞎胡叫别人以为你在搬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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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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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解决不了就往更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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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王正雄因土地上访一案处理会议纪要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
地点:双龙寺村委员大会议室
参加处理人员:板桥镇综治领导小组郑安军、晏启杰、冯启阐、冯德军、双龙寺村委会陈国梁、刘孝先、王正贵、赵丙爱、石德宝。
参会人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计20人        王正雄因土地纠纷问题,经镇、村多次调解无效,多次到省、市、县上访,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镇村两级共同商议,共同研究方案,实行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论证解决处理,会议由村书记、主任阵国梁主持。
具体方法: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由双方当事人陈述纠纷理由
        第二步:由原樊家寨村书记王君奎、主任韩文元,管组干部唐启伦对王正雄外出打工交田和发生矛盾进行说明并对问题进行论证。接着由现任治调委员刘孝先,干部王正贵就双方当事人陈述理由进行全面论证,明门辨了是非。
        第三步:由现任书记、主任陈国梁根据当事人陈述理由和原村书记、主任、管理干部对当时王正雄交田过节进行说明情况,以及老党员、村民代表对问题论证情况,综合进行全面分析判断,最后作出了问题的结论。
        陈国梁在分析当事人王正雄在98年自己出问题后逃脱法律追究,外出打工,将自己家庭一份土地,交给原任干部是口头说明,但没有协议和具体要求,后堂弟王正龙时任当时村文书将王正雄家庭土地,分配给本组王正直,产量579斤,唐明乐产量215斤,王正纯产量20斤,王正乾产量373斤,王正龙产量880斤,杨才政1933斤,发展烟叶生产,在2001年税费改革时,将这些户的田,上了二轮延包证。
        陈国梁分析说,王正雄找工时间10年之久,王正雄存在问题是三个不过问造成问题的复杂性。
        1、不过问题政策,造成个人的失误性,王正雄10多年打工不过问土地政策的变动。
        2、不过问当事人造成问题复杂性。处理工地当事人王正龙是他的亲堂弟,关系比一母同胞的还好,非同一般,从没有找他过问过自己的土地,一直到王正龙得癌证病故没过问过。
        3、不过问来由去脉造成人际关系紧张性。
        陈国梁在分析原当事干部在处理王正雄土地上是三缺。一是缺党性;二是缺原则;三是缺公正。造成了工作上中的严重失误。
        陈国梁从三个方面判断了王正雄应得土地的说明。
        1、从事实上说,原干部证实王正雄外出找工,确实交待有话,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要田,因此必须给王正雄处理到位。
        2、从政策上说,参加一轮延包,没参加二轮延包,弃田户回来种田,可按一轮延包享受权力,也应解决到位。
        3、从法律上来说,王正雄的户籍仍在板桥,说明他是原籍人,房产存在,说明他没搬家,更要解决到位。
        最后,陈国梁对问题作出结论意见
        一、以王正龙过给唐启伦(王正雄)的产量,座落为依据,把所得王正雄的田户,必须无条件拿出来退给王正雄。
        二、组修路占用王正雄的土地,不属于王正龙个人占有,属公益事业,现在无机动田解决,请王正雄放弃。
        三、组硬化分路到屋场,拆王正雄牛栏局长亲自协调王正雄同意,不属村解决范畴。
        第四步:由党员、村民代表对陈国梁分析、判断、结论进行面对面的表决,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安军主持,20个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百分之百的通过,一致认为陈国梁同志分析准确、判断正确、结论切解。最后郑安军书记强调,为理顺关系,王于清(王正雄之父)私下协商得王正直1.5亩耕地,归还王正直,私下协调王正雄种王正龙一磨田归还给王正龙,得到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赞同。
        
        
        
                            会议纪要人:王正贵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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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还是有人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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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龙寺“出名”了,板桥也“出名”了,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效果吗?真为楼主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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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是王正雄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长期外出打工不敢回家,你非要说是别人强占了他的责任田,逼迫把占田的事实真相说出来。时间长了都看出了你的别有用心,感到很烦,真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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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八格牙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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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柳絮飘飞 发表于 2011-9-15 17:11
明明是王正雄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长期外出打工不敢回家,你非要说是别人强占了他的责任田,逼迫把占田的事实真 ...

又出来一条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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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花无缺 发表于 2011-9-15 16:30
说明还是有人在管

网友你的观点很对,但我要告诉你一个现实,解决一百遍,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就叫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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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其正 发表于 2011-9-15 16:10
关于王正雄因土地上访一案处理会议纪要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
地点:双龙寺村委员大会议室
参加处理人员 ...

网友!看帖子介绍你还是个80后,是个血性男儿!也为你“平稳”的证据而感到是个办实事的样子。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上述会议纪要反映了一个集体的低能,除下我证据还不曾公布的之外,只看字面,如果你熟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9月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相关方面的规定,你就会发现上述纪要问题多多,举个简单的例子:看关于王正雄牛栏的问题,个人能代表集体吗?这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他那解释符合法律法规吗?还有王正雄是“犯人”的问题,与土地有关吗?与你这个关于“诽谤”别人的帖子,哪个在先,哪个在后?家乡有句土话:你能做初一,我能做十五!解决问题才是硬道理,再有好多的网友泼冷水我都将搞到底,这是一个人的良知问题!关于这份纪要,我准备再搞一个帖子来剖析,还可以附上众多双龙寺老党员的证词。王正雄一共被丢失7亩过点土地,除下被村干部明目张胆占有的3亩6分地之外,还有3亩5分左右的看纪要是放弃,我只想套用一位村里老伯的话:比狗日的国民党还狠,国民党抓壮丁也才三丁抽一!你明白话里缘由吗?为你温和的回复佩服你,但是,不能解决问题,几句空话难以服众。已有帖子被网友转至天涯论坛,已不再是你那句回复“到此为止吧”能解决的。那土地问题确实能解决,只是我们官员的党性认识与作风问题!谁之过?!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官员不一定在此长期留任,真正受伤的是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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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事还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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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柳絮飘飞 发表于 2011-9-15 17:11
明明是王正雄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长期外出打工不敢回家,你非要说是别人强占了他的责任田,逼迫把占田的事实真 ...

我会用事实证明是你别有用心还是我别有用心!如果你是政府工作人员说烦,你不妨滚蛋,因为你忘了自己的职责。人在做,天在看!华丽的语言代表不了一个怠惰的现实,你拿的是人民币不是手纸,吃的是饭不是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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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口开河 发表于 2011-9-15 12:36
天天发重复的帖子没有意思,说实话我都看烦了。这事还要当事人亲自去找板桥政府或者县政府,你不会写几句吗 ...

请看我的土地之四,你应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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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口开河 发表于 2011-9-15 12:36
天天发重复的帖子没有意思,说实话我都看烦了。这事还要当事人亲自去找板桥政府或者县政府,你不会写几句吗 ...

   市政府都找了,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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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兰 发表于 2011-9-15 09:25
公民有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揭露这些村霸的恶行只是行使了公民的权利而已,这叫污蔑吗?
如果面对恶势 ...

            我最近不说这个话题,是因为我的父母还需要在家乡生活,什么邪不压正都是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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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雪松之家 发表于 2011-9-16 15:05
组修路占用王正雄的土地,不属于王正龙个人占有,属公益事业,现在无机动田解决,请王正雄放弃。为什么要王 ...

我也不明白,村文书一家坐拥60多亩土地,为什么王正雄为土地四处求爹爹告奶奶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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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回复是已声明,不要胡言乱语,道听途说!你们是想吃官事吗??????唐家有多少田,你可以上湖北省政务公开网去查,别在这里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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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其正 发表于 2011-9-16 16:43
在回复是已声明,不要胡言乱语,道听途说!你们是想吃官事吗??????唐家有多少田,你可以上湖北省政务公开网去查 ...

法院衙门是你们家开的,你叫谁吃官司谁就吃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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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其正 发表于 2011-9-15 16:10
关于王正雄因土地上访一案处理会议纪要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
地点:双龙寺村委员大会议室
参加处理人员 ...
陈国梁在分析当事人王正雄在98年自己出问题后逃脱法律追究,外出打工,将自己家庭一份土地,交给原任干部是口头说明,但没有协议和具体要求,三、组硬化分路到屋场,拆王正雄牛栏局长亲自协调王正雄同意,不属村解决范畴

      先从这两句来分析干部的低能:前面是口头说明,没协议要求,后面是局长协调不属解决范畴,将自身洗的干干净净。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霸权主义,局长的协议和要求在哪里?
   还有逃脱法律追究和后面的比一母同胞的还好,不懂情与法的关系,让人感受到农村泼妇骂街的那种味道,和有些回复一个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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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到换届选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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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其正 发表于 2011-9-16 16:43
在回复是已声明,不要胡言乱语,道听途说!你们是想吃官事吗??????唐家有多少田,你可以上湖北省政务公开网去查 ...

你最好别说了,因为我也没说了,说真话的都没说了,你个说假话的还有什么理由在论坛上唧唧歪歪。我不说,是因为和村委会沟通过,他们答应以后做事认真。如果你继续,那我们都继续,因为我看见你说假话,不仅想把证据拿出来,还想一直寄到中央,我们说不上能遇见多的的官,可遇见一些正义的大人物还是有的,我请你闭着你的嘴,慢慢喝点水,不要说假话仓了你的心。你说的天花乱坠,可事实他就是事实,你能把事实掩盖吗?威胁老百姓不说话的时代早过去了。看说话,你也指不定是绿豆般的小人物,所以做做汤,消消暑是可以的。你乖一点,别瞎闹腾,好不好。你们不是怕政府知道吗?放心,南漳的大官们很忙,没时间看论坛,至于镇上的,多少识点字,早已经被小恩小惠塞着心眼,怎么能蹦达出“良心”来。你说你这孩子,没有三两三,你跑梁山上来,最多只是一个垫脚石,第109也轮不到你,乖,听爷话,回去好好的,别蹦达出来,让爷看见你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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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完全扯淡:村委会干部都吃低保有原因:老百姓更困难重重就不考虑:
妈的:GCD是为人民服务的呀!不是为自已谋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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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完全扯淡:村委会干部都吃低保有原因:老百姓更困难重重就不考虑:
妈的:GCD是为人民服务的呀!不是为自已谋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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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完全扯淡:村委会干部都吃低保有原因:老百姓更困难重重就不考虑:
妈的:GCD是为人民服务的呀!不是为自已谋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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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其正 发表于 2011-9-16 16:43
在回复是已声明,不要胡言乱语,道听途说!你们是想吃官事吗??????唐家有多少田,你可以上湖北省政务公开网去查 ...
王正龙时任当时村文书将王正雄家庭土地,分配给本组王正直,产量579斤,唐明乐产量215斤,王正纯产量20斤,王正乾产量373斤,王正龙产量880斤,杨才政1933斤,发展烟叶生产,在2001年税费改革时,将这些户的田,上了二轮延包证。

      告诉你,上述产量低的,是被拉来陪衬的,是以前王正雄与他人的私下交易,与解决这问题无关。除此之外还剩下王正值,王正龙,杨才正。再告诉你,杨才正的是假的,根本不存在,我这儿有他的亲笔证词。你觉得这份会议纪要搞笑吗?低能不?剩下的是谁?村干部!还需欲盖弥彰?还加上一个镇干部参与处理,丢人,真他妈的全体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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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谦玉 发表于 2011-9-18 22:06
告诉你,上述产量低的,是被拉来陪衬的,是以前王正雄与他人的私下交易,与解决这问题无关。除此 ...


   杨才正的证明,我现在帮楼主传上来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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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杨才正的证明,我现在帮楼主传上来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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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论坛都是你发的帖子,烦不烦啊,论坛又不是信访局,有问题说一次,天天炒,有意思吗?真TM的无球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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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球吊事 发表于 2011-9-18 23:45
整个论坛都是你发的帖子,烦不烦啊,论坛又不是信访局,有问题说一次,天天炒,有意思吗?真TM的无球吊事~

说话有点教养,现在社会没几个善男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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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球吊事 发表于 2011-9-18 23:45
整个论坛都是你发的帖子,烦不烦啊,论坛又不是信访局,有问题说一次,天天炒,有意思吗?真TM的无球吊事~

        事情真相就是舆论出来的,你的确无球吊事,没叫你看,论坛帖子这么多,你为什么不关注,证明你吃饱饭,没事找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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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是想引虎的,未曾想蹦出来几条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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