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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领导/广大网友们:
你们好,工作辛苦了!
我叫张强(男)汉族,现年三十四岁,曾用名张平灵,家住南漳县城关镇南背村四组。
一九七七年,我在南背小学读四年级,这年冬季学校修建新校舍,学校号召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当时我们年级负责挖沙及搬运,十一月十九日我因挖沙塌方被压,那次塌方共有五人被压,其中除一人死亡(当时县政府,村委会和南背小已经解决)外,我是最严重的受伤者,脾脏破裂,南漳县人民医院为我施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有病历为证,病历上的“朱家湾小学”系医生笔误)。术后,南背小学解决了全部医疗费用,共它的陪偿事都未觖决。当时我年仅十岁,我父亲自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七年多次找到村、镇、县各级主要领导村求对我的事给予解决,一直未果。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活动的增加,脾脏切除后对我的身体影响越来越明显,为此,我多次中断务工返乡治疗。二OOO年十一月三日,我的伤病以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南背村小学及南背村委会给予我的解决是壹佰元的营养补助。当时村支书王光全承诺:村里以后有什么经济实体,予我优先考虑。二OO一年三月一日我到城关镇法庭企图通过法律图径予以解决,被城关镇府相关领导利用行政手段将此案压了下来。之后有关单位及各级政府对于我的伤病一直不闻不问,未有任何解决方案。
时至今日,此事已经过去二十四年,仍无任何政府对于我的伤病有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为此,我特地请求上级领导对我的伤病的解决给予一个明确答复! 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会到市省级相差部门上访!
申诉人:张强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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