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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时报讯 时报讯(记者 赖家琦)由于档案中无因公或因战负伤的病历材料,西塞山区75岁的抗美援朝老战士於普生申请优抚遭拒,于是他将西塞山区民政局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予军人优待。此案昨日下午在西塞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於老介绍,1956年5月,他作为志愿兵在朝鲜的一次执行建设营房任务中不幸被倒下的大树击伤,脑部和腿部严重受伤,治愈后留下后遗症。关于此事,陕西某兵工厂和黄梅县人武部都出函予以了证明。
退伍后,於老先后到陕西某兵工厂和家乡黄梅县工作,直至上世纪70年代来到黄石西塞山区定居。2005年底,经区民政局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於老构成六级伤残。
2007年,於老听说负伤老军人可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他便向西塞山区民政局申报。但由于档案中的因公因战负伤的医院病历缺失,於老的申报材料被民政局退回。
由于诉求得不到满足,於老于今年8月将西塞山区民政局告上法庭,称民政局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判令民政局评定补发其军人伤残证,并按六级伤残标准发放其抚恤金。於老称,自己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理应得到公正待遇,不能让他流血又流泪。
西塞山区民政局在法庭上辩称,於老缺乏因战因公负伤的实质性材料,不符合办理优抚的条件,后来补充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说明问题,故省民政厅不予批准,并不是区民政局有意为难他。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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