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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许可证,野味才能上餐桌
本报讯(见习记者常妍铮)日前,市林政管理稽查队在检查市区部分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时发现,个别餐饮企业不能出示进货地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另有少数超范围经营。
自9月底至今,市林政管理稽查队在全市开展野生动物经营户和野生动物经营餐饮单位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超范围经营。在樊城区丹江路农贸市场、襄城区闸口路餐饮一条街等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经营户、野生动物经营餐饮单位,多数经营户都能出示进货地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但有两家未能出示经营许可证,还有少数经营户超范围经营。
昨日,市林政管理稽查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鼓励野生动物养殖,经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保护动物的子二代(第三代)允许上餐桌,只有持证经营,野味才能上餐桌。
据了解,目前本地市场上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野猪、野蛇和野兔等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技术已成熟,市场仅有部分野生鸟类可能为非法猎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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