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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漳县供水公司 于 2011-11-1 22:28 编辑
原丝织厂用户:
你好,你目前所使用的自来水是通过原丝织厂100㎜总表计量收费的(总表包括丝织厂厂区和玉溪小区1、2、3号楼用水),也就是说你到户的水表是由单位内部收费然后由单位统一到自来水收费大厅交费。简单的说总表属于一级计量用户由供水公司直接抄表收费,二级计量是你自己家的水表由你单位内部抄表收费,二级计量水表不在供水公司服务范围内,更不存在单独停供你家的自来水。如果你想单独向供水公司交费,建议各位户主找单位协商将二级计量用水进行供水改造,由供水公司进行勘测预算且用户缴纳相关报装费用后施工,由供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
原丝织厂属于破产企业,目前由县经信局管理,每月的水费由经信局安排人员上门抄表并向各户收取水费后统一交自来水大厅。经我公司统计,原丝织厂100总表拖欠自来水水费从2011年元月——2011年11月累计53144.2元。期间我公司多次上门送达水费催缴通知单,但水费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在2011年6月,我公司曾下达停水通知后无果情况下给予停水,县经信局相关领导找建设局王局长及供水公司领导协商,答应每月按时缴纳水费不拖欠,我公司在没有收取水费的情况下答应送水。期间我公司再次催交并下达通知单仍然没有结果,于在2011年10月25日送达停水通知书,到10月31日经信局仍然没有安排人员交费,在此情况下,我公司依据《南漳县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用户接到水费通知单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水费,责令补交所欠水费,并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1‰水费滞纳金,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可按规定暂停供水”。
原丝织厂欠费明细:
2011年元月 2610吨 2985.32元
2011年2月 3270吨 3732.44元
2011年3月 1938吨 2224.54元
2011年4月 2189吨 2507.54元
2011年5月 3607吨 4113.62元
2011年6月 4085吨 4655.02元
2011年7月 5062吨 5760.68元
2011年8月 4960吨 5645.62元
2011年9月 6500吨 7388.80元
2011年10月 5817吨 6615.34元
2011年11月 6612吨 751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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