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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三公”消费,任重道远公布信息只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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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国人所诟的“三公”经费不透明、公款接待铺张浪费等问题,有望改观。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详见人民网11月22日新闻)
   近年来,中国的“三公”消费越来越高,有消息称规模达到数千亿甚至上万亿之巨。仅此一项的开支,甚至都可能超出了财政投入到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方面的全部总和。由于信息不公开,缺乏外部监督,“三公”消费的总额随着财政增长而急剧膨大,从而挤占了民生投入的增长空间。这种态势,直接导致了财政在民生方面投入上捉襟见肘。最知名的典故莫过于全民医疗卫生保障需要投入1600亿,相关领导居然在当时年财政收入8万亿的情况下感叹财力不足,无能为力。而最近甘肃正宁的校车车祸更是让民众看到国家在教育投入上的严重不足,把矛头对准了公车消费为首的“三公”消费。要求政府压缩“三公”消费的规模,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上去。
  这次条例出台的“惊喜”,更多得益于这次甘肃正宁校车车祸引起的民众不满情绪,甚至称之为18名儿童公民的生命换来的也不为过。不过对于民众呼吁多年的“三公”消费来说,这个管理条例无疑更像是孙悟空头上迟来的那顶紧箍儿。
  不过不管怎么说,对于控制“三公”消费来说。管理条例的即将起草出台总算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尽管艰难,有了开始,总比一直徘徊不前好得多,都是值得鼓励的好事情。
  但如果就此认为条例的出台就能管住“三公”消费则无疑太过天真乐观了。
  首先,条例的基调定位于政府公布信息。公布的主动权在县以上政府手中,公布多少,如何公布,都是各级政府自己说了算。如何确保政府老老实实地对民众公开“三公”消费信息的真实性呢?目前尚不得而知。其次,覆盖面仅定位在县以上政府,对于乡镇一级的政府尚未涉及,监管范围上存在明显的盲区。乡镇作为中国最基层的政府机构,基数庞大,“三公”消费的总数非常可观,这么一大块给漏掉了,实属不应该。第三,条例中惩处违规的力度有待于实践检验,如果力度小的话,恐怕变成一纸摆设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也是民众最为担心的,比如说上半年国务院曾要求中央部门6月底前公开三公经费,但截至8月4日,依然有外交部、国家安全部等9个部委无视要求拒绝公开相关信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目前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最大敌人。管理条例能否逃脱这个宿命起得有效的作用吗?实难乐观。
  有鉴于以上三点,对于条例的即将出台,我抱谨慎的欢迎态度。想要遏制政府的“三公”消费,公布只是第一步。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在彻底公开信息的前提下,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把政府的行政开支全部置在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让政府的每一笔开支,无论巨细,都公开在看得见的账目上,任由民众指点评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纳税人的利益。同为中国人治下的香港政府,就是这样做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渠道,了解政府财政收支的细节,监督政府每一分钱的花销,从而打造了世界排名前列的清廉政府。香港政府能做到的,内地政府为何不能借鉴学习呢?也只有真正实现了公开监督,我们的政府才可能遏制“三公”消费的增长势头,把更多的财政收入用于民生,从而为民众所信任,这个过程,似乎还很漫长。
本县的“三公”消费情况又是如何?一看公共接待:目前,全县高档消费场所很大比重的消费群体是政府机关性消费;二看公车:现在政府机关购置使用的基本上全是中高级型轿车,油料费、司机工资、保险、维修费、洗车费、路桥费等,每台车全年最少也在5万元以上。还有的是领导班干部离职了,还得配备一台车,里里外外全县一年财政仅此项要支出多少?三看出国出境消费:现在,一个局的主要领导基本上每年都有出境的,算算这一项开支全县又有多少?“三公”加起来,占财政收入多少?占教育投资的比重多少?占GDP多少?这个账一般干部都能算明白。所以,遏制“三公”滥消费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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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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