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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在地底 于 2011-12-28 13:25 编辑
停止审批公民个人建房原因解答
有网民反映,我县停止个人建房审批,可能引起违法违规建房。笔者采访了政府相关部门权威人士,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停止个人建房审批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规划效能。众所周知,任何建设都必须遵从规划。“执行规划带来的效益是最大的效益”,“违反规划带来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
二、停止个人建房审批是遏制“建房乱象丛生”最直接的管理手段。违规建房的现象突出,是市场房价上涨,利益驱使使然。全县正在实施拆违纠违,对违规违法建设,政府及城建城管部门将给予严厉查处。
三、停止审批个人建房更是为了便于查处违规建设,也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合理诉求的居民有房可住、有房可建,有效控制一些村居民利用个人拥有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发小产权房。
四、停止个人建房是为了实现“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的现实需要。国家鼓励建设小区集中入驻,集约建设,发挥土地利用效益,防止重复建设。县委、县政府为此规划安排了7个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小区内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村居民,需持房管部门危房鉴定报告,在不突破原面积建设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予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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