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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服务中心(含县委、县政府)选址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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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老是听一些朋友议论说:新行政服务中心选址于“凤凰西端北侧、凤凰山上”的选址方案可能有变。我听后很欣慰,认为如果新一届县委、政府作出对新行政服务中心重新选址的决定真是太英明了。理由有三:
    一是新县委、政府选址于县城西端对未来漳城的发展不能起到拉动作用。本来县城西端就是人口密集区,发展潜力有限,新政府还在此凑热闹,完全没有必要。这也导致土地局、建设局、人资局、环保局、商务局、公路局都纷纷到学府路进行选址。我可以断言:未来的学府路必定是南漳将来交通最繁忙、最拥堵的地段之一。学府路道路不宽,现在每逢南一中、职中学生放学已经很拥堵了,如果将来这些权势部门在此办公,再加上来此办事的人车,拥挤程度可以想见。
    二是从建筑风水学上看如此选址也非常不佳。有人说:目前行政服务中心选址于凤凰山上是经过风水大师看过的。政府建在凤凰山上,好象是骑在凤凰背上,寓示着南漳将来会乘凤而飞。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中国的风水学我认为只有建筑风水学是有科学道理的。如建筑上讲究的“座北朝南”、“背山面水”(也说:前有照后有靠)。都是从朝阳、冬暖夏凉等宜居的角度去考虑的。从建筑风水学上看:新行政服务中心选址于凤凰山上的过风垭处,夏天顶着太阳晒、热风吹,冬天顶着北风吹,不宜居,并且出门就走下坡路,也是风水学大忌。过去东巩政府建在山岗上,也是出门就走下坡路,结果老是出安全事故,“11.24”特大瓦斯爆炸全国闻名。政府搬到下面后,一直很安静。
    三是新行政服务中心重新选址不会造成经济浪费。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平整场地工作,如果要重新选址,可以将其挂牌拍卖,进行商业运作,政府也不会贴钱,还能赚一笔。也许有不少人可能会说:张书记栽树、李书记砍树。我认为关键是要看你树栽的对不对,如不对吹了又何妨。
    政府选址对城市发展的拉动作用非常巨大。我县在新行政服务中心(含县委、县政府)选址上一定要有战略眼光,要有襄阳市委、市政府拟选址于东津的气魄。我个人认为: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应该在金漳大道与绕城公路交叉处的东面,绕城公路的两侧进行选址。各职能局也要围绕新政府进行选址。这样选址我认为有四大好处:
   1、可以迅速拉伸城市骨架,促进县城人口由西向东转移。目前,县城的人口都集中在西面,对城市的发展非常不利。前不久我一个枣阳的朋友到南漳游玩后对我说:你们南漳就三条街道呀!(他认为南漳就只有凤凰大道、水镜路和万山路三条街道,其它街道就只能称为巷子)。听后让我汗颜。最近奠基的文化中心重新选址于金漳大道与丹阳大道交叉口处的东南角,面积70亩。这对拉伸城市骨架大有益处,这也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决策的伟大。未来将新政府选址于绕城公路东侧,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也可以相互辉映。未来的县城东部(侧重东北部)就是南漳的武昌,县城西部就是南漳的汉口。同时,要在县城的东部科学地规划学校和菜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县城人口由西向东转移。
    2、可以推进漳城发展的“东进”战略,10年内迅速将涌泉与县城紧密地融为一体。虽然现在涌泉已纳入了县城的发展规划,但没有一个南漳人会认为涌泉就是县城的一部分,更不要说外地人了。
    3、可以推进漳城发展的“北望”战略,20年内将龙门纳为县城组成部分。县城建规划部门制定的未来漳城发展的总规是“南改北扩”。我认为这一决策太科学了。漳城的南面是基本农田,城市建设实行旧城改造,不扩展,为子孙留下口粮田;漳城北面是丘陵岗地,未来县城向北面扩展,不占良田。如将新政府选址于绕城公路东侧,20年内会将龙门与县城紧密地连为一体。
    4、可以提升县城东面和绕城公路两侧的地价,增加政府收入。政府大院的干部可能会认为这样选址,上下班太不方便,骑车可能要半个多小时,我认为可以定时开通上下班的城市公交,同时可以给干部们增加一点交通费。我想增加地价的收入绝对不只这点交通费吧。
    作为一名南漳人,我很希望南漳的未来能更美好,所以才斗胆谈谈自己的一管之见。南漳的城市规划、重要选址和重大决策,希望能放在网上、贴在墙上,多听听群众和专家的意见,而不能光体现长官意志。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这样才能以最优的方案、最佳的决策推动南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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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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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有才了!你的观点与我一样。县政府或新的服务中心应选在徐庶路砖厂,或是金漳大道与凤凰大道交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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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选在徐庶路砖厂最好,徐庶砖厂有一条路不知是什么路,可能叫徐庶北路,如果是徐庶北路的话, 此路应与绕城路相连,所以新的县政府办公大楼或是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应选建此地最好。减少南漳所有街道两边没有单位局面。南漳的街道两边全是农户呀,个体户呀、小商贩呀等等。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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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选在凤凰山山坡哪,坟多,鬼多,纯属鬼人出的鬼点子。纯属鬼人骗山巴佬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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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县新的服务中选在凤凰山坡上这个事情上,就可以看出南漳规划方面是没有人才的,还可以看得出南漳是没有好领导的。所以南漳现在街道是乱七八糟的。不是没有原因的。就是因南漳鬼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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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会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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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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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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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出发点正确,建议科学合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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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选址不如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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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该如此{: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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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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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行,我看行,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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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最好,不如多关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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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萝卜操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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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建了,我想问下钱从哪来,还不是全县所有老百姓都有份,我建议建的偏一点,可以节约钱。不要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我说这些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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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鸡巴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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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划比较好,城市的发展应该是全盘考虑的!楼主提的建设性意见值得关注!

面对部分网友的冷嘲热讽,大可不必放在眼里,井底之蛙也只能看到巴掌大的一块地儿!小家子气是不会全局考虑问题的,他们只关心表面问题或者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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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行政服务中心(含县委、县政府)选址之我见一文,有一些道理,我支持。不过我认为,不管选那,都认为没有必要,无须把国家的钱拿来做一些无价值的事。理由是:第一,县委、县政府,他是地方的一个党政机构,是行政中心,他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享受的,他应该做艰苦朴素的表帅,如果把政府机关做到那么好,而南漳经济上不去,人民贫穷,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二、现在的政府所在地,不是不能用,在里面工作的人员,不是不能带领全县人民奋斗。不要认为自己的办公条件落后,就不便工作,不要认为里面住人复杂,找的人多,为逃避麻烦,寻找青静之地。第三,不要为了政绩,搞新样,穷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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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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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受害村民告诉全县人民

一、人民法院已判决南漳县人民政府征收城关镇徐庶庙村38.8亩、276.77亩、22.47亩菜地(即:2010年第2号、2010年第3号、2011年第11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书已于2011年12月22日送达。可惜的是,县政府不在乎。12月30日上午组织公、检、法、司及县直党、政机关干部几百人带机械设备进场,将38.8亩的蔬菜一扫而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依照《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6.0.2. 1(1)关于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不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8倍的技术规定。谁在汽车站商业街附近38.8亩菜地上建房,如果是十层,从地面到屋集(包括房脚和房顶)最低是35米。那么房檐到现在住户房子的平行间距是35*1.18=41.3,也就说少了1.18倍的比例,少了41.3米,低了这个数,就是违法。
建设者要赚钱,百姓要健康,不能说百姓不要健康支持他人或政府违反《物权法》、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影响自己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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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总都说过:“不折腾”,可是现实生活中可不是这样,尽是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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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决南漳县政府违法  县政府应对措施是什么?
   
2011年7月,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受害农民因县政府违法征收自己承包的38.8亩菜地建房一事,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宜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宜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县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其判决书已于12月22日送县政府。但县政府根本不在乎。12月29日,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通知公安及县直机关干部参加第二天的强行推田工作。12月30日上午好几百人进场,将农民的38.8亩蔬菜一扫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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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建议的确不错,不要从风水学去说,这样坛上有人说你迷信!直接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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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投资策略的人可以在城北绕城公路两侧征地一千亩,无偿的为政府建一个为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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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竹还应向北延伸一公里,县城向北发展的空间就会增加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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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纽约联大就是一个商人无偿供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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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搞房地产的咋就没一个有这样头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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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是县里的主要领导就会采纳楼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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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soso_e181:}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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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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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记错的话,场地都已经平整好了。该拆迁的拆迁了,该迁坟的都迁坟了,费那么大工夫够蛋疼了吧。
LL意思是换个地儿再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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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太对了,希望领导能够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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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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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构建美好家园设计规划,真滴很有远见。顶!!!
   搞份 详细书面报告 报县委现政府领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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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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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强烈支持楼主的建议。其理由有以下3点:
1、县委、政府作为一个地方的最高首脑机关应当也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形象,因为他代表着一个地方的精神风貌。目前的办公场所和环境显然与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不协调;
2、县委、政府作为带领全县人民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必须把发展经济,关注民生,关爱人民,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水平作为头等大事。无疑,抓基本建设,可以拉动内需,可以推进城镇化建设,可以帮助人民就业,可以增加税收,可以增加土地的使用价值。
3、现有的资产和原有的选址,可以采取商业化的运作方式,用作商业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的获得收益,用作新设施的建设,尽可能的减少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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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事如烟 发表于 2011-12-31 21:39
不建最好,不如多关注民生。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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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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