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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受害村民告诉全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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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受害村民告诉全县人民
一、人民法院已判决南漳县人民政府征收城关镇徐庶庙村38.8亩、276.77亩、22.47亩菜地(即:2010年第2号、2010年第3号、2011年第11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书已于2011年12月22日送达。可惜的是,县政府不在乎。12月30日上午组织公、检、法、司及县直党、政机关干部几百人带机械设备进场,将38.8亩的蔬菜一扫而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依照《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6.0.2. 1(1)关于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不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8倍的技术规定。谁在汽车站商业街附近38.8亩菜地上建房,如果是十层,从地面到屋集(包括房脚和房顶)最低是35米。那么房檐到现在住户房子的平行间距是35*1.18=41.3,也就说少了1.18倍的比例,少了41.3米,低了这个数,就是违法。
建设者要赚钱,百姓要健康,不能说百姓不要健康支持他人或政府违反《物权法》、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影响自己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
      此件来自《新行政服务中心选址之我见》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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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蔑视司法,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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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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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劝你有时间听下郎咸平在上海宝钢20080808在做的内部演讲
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社会,让更多的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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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就是冒些人说了算,1怎么可能比2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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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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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了就搞了,你咋搞?你能够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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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是骡子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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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烟草公司后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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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难道会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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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法院判的?大家一起去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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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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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的菜园子工程全都没的了,都被盖房了,以后南漳的菜会越来越贵了,老百姓还买的起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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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个社会就这样,楼主还是省点力气卡卡五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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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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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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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倒G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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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推翻G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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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法律,
别触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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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邻权的违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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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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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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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徐庶庙村民。当我看到“受害村民告全县人民”的相关内容后,我也替政府感到无奈,经济要发展城市要建设,基础设施要建设,形象要提高,不占用土地能发展好吗?国家征地只要按政策给予补偿,农民应该配合政府,不应该无理取闹。有的人领取了补偿,仍然抢种抢收,有的漫天要价无理要求,绝对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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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徐庶庙受害村民告全县人民”所指的“三块土地征收行为违法”是不成立的,机械设备进场腾地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实施建设施工的行为,难道说让这片土地不使用光晒太阳?关于城市建设规划是严谨的科学的,38.8亩土地征收后若不利用,岂不是严重的浪费土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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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恨你爹不是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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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说网络很假,我笑了,好像现实很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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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漳人网友,你说“三块土地征收行为违法”是不成立的,那怎么对法院判决确认县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不见你们上诉啊?不要只在百姓面前叫叫,有本事到法庭上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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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漳人网友,你说:“有的人领取了补偿,仍然抢种抢收,有的漫天要价无理要求”。这中间有一个问题要弄清楚,领补偿,是自觉自愿的,还是有外界因素迫使领的,据了解,绝大部分是迫使的,象你这种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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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受害村民告诉全县人民

漳人 发表于 2012-1-3 20:21
我也是徐庶庙村民。当我看到“受害村民告全县人民”的相关内容后,我也替政府感到无奈,经济要发展城市要建 ...

你如果是农民,就知道土地对农民有多么的重要,就这么占了他们吃什么去,种了一辈子地,就两万块钱就打发了,政府和商家赚大发了,对于失地农民,我觉得政府至少需保证他们的社保购买,还得按照城镇水平的,这样失地农民才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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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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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是:人民法院已判决南漳县人民政府征收城关镇徐庶庙村38.8亩、276.77亩、22.47亩菜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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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太多 你说政府行为为合法 我想问下为什么判决书判定的事违法呢 请问你做何解释呢??
QQ截图20120104151959.jpg
QQ截图2012010415203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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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漳人 发表于 2012-1-3 20:32
关于“徐庶庙受害村民告全县人民”所指的“三块土地征收行为违法”是不成立的,机械设备进场腾地是取得土地 ...

QQ截图20120104151959.jpg 请问作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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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院的判决书应该是真的吧。我们的职能部门能不能做得更好,让我们这些百姓不再上访不再告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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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矛盾啊,农民要种地,城市要发展。农民的利益要保护,经济的发展要占地。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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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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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太多》先生,请你发帖子,要实际点。明明法院判决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你怎么说法院已判决南漳县人民政府征收城关镇徐庶庙村38.8亩、276.77亩、22.47亩菜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呢?你这不是在火上加油故意制造矛盾吗?你到底是在帮领导开脱责任、为领导分忧,还是在故意挑事端,害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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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以为,拥有是不容易的;后来才知道,舍弃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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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胆子真不了,法院判的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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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是人制定的:所以说还是人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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