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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圈!花圈!中医院门口怎么又摆满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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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水镜老人 于 2012-4-19 19:10 编辑

2012年4月18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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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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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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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接孩子时看见很多人坐在中医院大门口,堵着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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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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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8朵· 这个数字真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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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啥时候改卖花圈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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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着调的女人 发表于 2012-4-18 22:09
8朵· 这个数字真到位· ·

wzg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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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什么事情了 有没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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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机会,一定炸平中医医院,作为一家烂医院,他的确烂的很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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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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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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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挂了个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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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我知道 是榆树林儿那儿有个4个月大的小孩儿 送去医院打了一针就死了   家属在找医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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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要脸的人太多了呗,四个月大的小孩,到县医院看了叫转上级,家属又抱到中医院,也要求转上级,还在检查就不行了,总共只两个多小时。现在家属说死在中医院,要医院赔几十万。指着这发财的。难怪现在有人说要想富,找大夫,做手术,告大夫,一夜就成十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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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完全是政府不作为,和不要脸的人太多了。说是三个多月大的孩子在家发烧4天多了,家长都没及时到医院就诊。看着孩子越发重了才抱到县医院就诊,县医院看到孩子病重就叫转到襄樊去,家长没去襄樊,又抱到中医院,人家中医院也建议转襄樊。家长可能不转,中医院就先治疗做皮试,孩子就已经不行了。
这两个家长才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孩子病了早干嘛去了。小病拖严重了才去医院,不知道怎么当得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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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叽咕俩娃儿 发表于 2012-4-19 09:11
我知道我知道 是榆树林儿那儿有个4个月大的小孩儿 送去医院打了一针就死了   家属在找医院的事~!!!

不行了家人才送来   医生让转上级医院家长不搞   还在做皮试小孩子就死了  关医院屁事? 还搞了那么多花圈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不摆着做了医闹的傀儡?不嫌丢人还搞得乌烟瘴气     我为小孩子的家人感到可悲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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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到底是怎么了, 什么事情都是医院的事,难道就没有解决之道,医疗第三方介入什么时间实施呢?领导都干吗去了,难道医生就是神仙,在家病了3天,家人干啥去了,既然在县医院就要到上级医院,家属在干吗呀,为何不采取转院,长此以往下去,我估计没人敢当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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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院一向服务态度挺好的!这次不知是啥原因。医院死人是正常的事,怪就怪在每次医治无效死了人,就一定要闹!!!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严惩肇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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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一个时代,如果教师和医生的社会地位低下,即标志着这个社会整体道德的沦丧。因为这意味着知识和知识的传授者、生命和生命的拯救者已经不值得尊重!

流泪 流血               我们愤怒,我们悲哀,我们无可奈何的流着眼泪
我们想要放弃,我们想要***,但是我们明天依然要出诊,依然要查房
我们是“白狼”,我们是“恶魔”,我们在你们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
我们拿着微薄的薪资,从事着高尚的职业,忍受着你们的辱骂和四千张狂妄的笑脸
我们在非典来临的时候冲进疫区救治患者,因为再没有人敢立下生死状
我们在地震来临的时候冲进摇摇欲坠的大楼,因为被家属抛弃重症病人还没有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我们日日夜夜为了你们的生命奋战
我们因为得不到规律的饮食出现了消化道溃疡
我们因为得不到足够的睡眠出现了神经衰弱
我们因为不能按时饮水和如厕,我们患上了尿路结石
我们因为在手术台前长期的站立,我们患上了静脉曲张
我们因为要提供详细的影像学检查,我们一次又一次暴露在射线里
我们因为要推进中国医学的发展,我们在充满有毒物质和放射性物质的实验室常年工作
你知道吗,多少位女性因为高强度有污染的工作环境而流产或不孕,——她们也想像那些殴打儿科医生的父母一样想要有一个健康的孩子;
你知道吗,多少位外科医生和护士面临职业暴露的危险,坦然处理着你的伤口——从来不会因为你携带乙肝、梅毒、艾滋而推脱;
你知道吗,多少位一学生在五年或八年或十几年的时间里读完了几米高的书,经过了几十场考试,朗诵希波克拉底誓言,奉献出他们的青春和热情给你们;
你知道吗,多少位老教授老专家因为钟爱他们的事业,每天带着老花镜阅读厚厚的文献,只为了能解决你们的疑难杂症;
此时的你,在干什么?
你病了,是医生的过错;但是你不认为旱灾水灾粮食减产是农民的过错
你看不起病,是医生的过错,但是你不认为房价上涨买不起房是建筑工人的过错
你纤细白嫩的手被护士扎了两针才找到血管,你开始大叫大骂;但是你绣十字绣的时候扎了手,似乎也就只是揉一揉
你的脸受了伤我们针针线线为你清创、缝合,但是你却责怪我们让你毁了容、破了相
你欠了费,停了药,我们依然在查房、在护理,我们还是因为“见钱眼开”而挨打
你昏迷,你的家属拒绝手术,我们因为“见死不救”而挨打
重伤的孩子被遗弃在医院,多少人时时刻刻全力救治这个无名氏的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却在我们无力回天的时候瞬间出现,要我们“杀人偿命”
未婚宫外孕的女孩拒绝我们书写病历,因为我们“侮辱了你的人格,败坏了你的名声”
于是
老妈妈为了她不能得到假证明的儿子向医生举起了屠刀
艺术家为了他癌症导致的失声向医生举起了屠刀
少年为了他不能得到禁忌药品的治疗向医生举起了屠刀
家属为了他们抢救无效死亡的亲人向医生举起了屠刀
“杀得好!杀得好!杀得好!”
但是,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因为我也是他人的儿子和女儿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因为我也是他人的丈夫和妻子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我还没来得及去接幼儿园的孩子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我还有几个实习生需要辅导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我还有手术要明天完成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我还有急会诊没有赶过去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我的课题还没有结题
求求你,请不要伤害我,我的论文还没有接收
我多想再望一眼父母的白发啊
我多想再吻一下爱人的脸颊
我多想再检查一遍孩子的作业
我多想在穿一次圣洁的白衣
……
可是不争气的我们,怎么会一生救人,却倒在各种刀下
一个,一个,一个……
你看到我们流泪的脸却看不到我们流血的心
你看到我们颤抖的手却看不到我们压抑的愤怒
你们,一个个走了又来了,带着你想要或不想要的结果——医院永远门庭若市
我们,站起来又倒下了,带着我们受伤的心灵和同事的遗物——我们的战友尸骨未寒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
问大地,问苍天,我们怎么办?
问险峰,问河川,我们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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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做皮试是可能死人的,中医院差劲就在这。老子26年前一小感冒做皮试差点让它整过去了!当时皮试偶受不了,医生说没事!连坐一下都不让,让偶站外面去!偶正出门,就倒在门坎上了,抢救两个多小时才救过来,他们竟找老子要抢救费,混帐透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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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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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布丶衣 发表于 2012-4-18 22:37
发生什么事情了 有没追踪报道

http://bbs.nzkd.com/forum.php?mo ... 1&fromuid=85337
这是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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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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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先生 发表于 2012-4-18 23:03
如果有机会,一定炸平中医医院,作为一家烂医院,他的确烂的很到家!!!

wzg1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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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17日,一婴儿在南漳中医院就诊过程中死亡,导致死者家属在院内摆放花圈,停放棺材。
据了解,当天下午1:40,城关镇榆树岭村一组4个月大的男婴呙某患病二天后,其母亲、奶奶送到县中医院儿科住院部就诊,医生检查发现患儿咽部稍红,口腔内未见疱疹,双肺呼吸音粗糙,未闻及啰音,遂入院诊断。2:40分,医生皮试后准备行静脉穿刺及静脉注射用药时,护士发现患儿面色灰白,无反应。院方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通过吸氧、吸痰、口对口呼吸等措施,抢救大约1小时后,患儿仍无生命体征,医生宣布其已死亡。经专家初步诊断:患儿为病毒性心肌炎致心源性猝死。
4月18日上午,在城关镇、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相关人员参与下,医院与死婴家属双方进行了协商,未能达成共识。
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县领导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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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镜老人怎么又把帖子改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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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没有不死人: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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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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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都要一分为二,不能偏听偏信,或者借某一个事发泄私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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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竹流溪 发表于 2012-4-19 10:44
不行了家人才送来   医生让转上级医院家长不搞   还在做皮试小孩子就死了  关医院屁事? 还搞了那么多花圈 ...

中医院被堵了几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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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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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漳人 发表于 2012-4-19 18:31
4月17日,一婴儿在南漳中医院就诊过程中死亡,导致死者家属在院内摆放花圈,停放棺材。
据了解,当天下午1 ...

你是谁啊,知道这么多?客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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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肉搜索孙琼这人-----是医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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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网5月1日电  卫生部官方网站1日刊登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明确,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称,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通告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通告指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通告称,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通告明确,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通告指出,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据悉,本通告自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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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缘再相见 发表于 2012-4-20 20:38
凡事都要一分为二,不能偏听偏信,或者借某一个事发泄私愤。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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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先生 发表于 2012-4-18 23:03
如果有机会,一定炸平中医医院,作为一家烂医院,他的确烂的很到家!!!

说话时良心要摆正.   有些事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如果大家知道事实真相,就不会这样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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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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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2-5-2 13:03
说话时良心要摆正.   有些事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如果大家知道事实真相,就不会这样说了.......。

没有亲身经历谁会说这么偏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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