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346|回复: 21

同志们!我决定移民菲律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4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辈子投胎去菲律宾,哪怕当菲佣。
不想在苟且偷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找个菲佣,造出下一代,为你的后代造福
人呢,就是自私,想想下一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去菲律宾!去越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真是的,最近的情况看来大家都有想法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你去吠驴病当卧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吧 想移哪就移哪 只要不移去火星{: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先去那边联系我党的地下党组织,坐好黎明前的准备工作。过几天我率领强大的人民解放军乘中国渔政船去接受菲律宾的投降,夺回我南沙群岛。拯救菲律宾人民与水火,你和我的丰功伟绩将写入党史彪炳史册,准备接受全世界人的膜拜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派汉奸胡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子有云:“贫贱不能移”!你不是高官,不是富商,想走没那么容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自己国家好啊
珍惜现在
等到失去后就太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菲律宾有什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一卖国贼{:soso_e1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是敢想不敢做,坏人是敢做从不想。放眼望去移居国外的都是贪官和有钱人。老百姓只是空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痴人说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7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吧,保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了赤化他们

来自:南漳水镜论坛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菲律宾一个弱小的国家敢这么猖狂的与中国作对是受美国的怂恿和日本等一些国家的支持,美国让他大闹然后坐在后台观瞻,看中国如何反映,他们是担心中国慢慢强大后威胁到他们的帝国地位,所以要想方设法制衡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司法干部,非法敛财有方
前不久,南漳司法局(当时局长陈某五,现已调离)出台一项政策:在现司法局机关院内建单元房,出售给干部,价钱比市场价便宜的多,要者先报名并交12万元购房款,其余以后再说。由于南漳司法局干部百分之九十五的都有住房,且大部分还是两套以上,所以该政策一出,所有司法干部倾巢而出,蜂拥而上,所有干部全部报名。都想从中捞一把,有钱的捞大钱,没钱的捞小钱:有钱的(如局长之流),先垫钱买下,倒卖后捞大钱;没钱的就以自己的名义给别人报名,得好处费2万元不等。
南漳司法局机关大院的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象他们这种使国有划拨土地商品化并私分的行为是非法的、违规的,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就没人管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漳热线 ( 鄂ICP备2021000082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62402000199号 )

GMT+8, 2025-4-30 12:40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