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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二三君子 于 2012-6-22 23:04 编辑
“论坛版主对于水电部门所发的关于停水,停电的通知及时登出”道义上应该,但不负有直接责任,负有直接责任的是供电供水及政府街道等由纳税人供养的那些职能部门。代包就会使这些职能部门更加懒惰和不负责任、更加得过且过。君不知,在经济发达等大城市如广东一些地方城市,停电停水,何时停、停多长时间都必须通知到各公司各厂矿,街道则由居委会电话通知到户,不通知也可以,后果是:遭到投诉相关责任人轻则挨批扣奖金重则立马下岗。连租屋者也会接到房东的通知,不知道大家信还是不信?套用一句名言:“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苍天等等蚁民如得不到通知造成生活不便只需泄愤即可,如效果不理想,那就是愤怒不够,芸芸众生须一起给力,只有等到民怨沸腾那一天,问题大概或许就会得到解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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