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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悲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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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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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霸天下 发表于 2012-7-1 21:56
2012年6月29日下午3点40左右,南漳城关镇杜华玲骑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在城关青泥湾路口相撞,被撞飞7米多远 ...

死者家属还是要理智一点,切莫做过头的事,搞不好问题没有解决,再惹出别的麻烦就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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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1335959728 发表于 2012-7-2 08:29
这些人都是这样子的。某些部门都是不作用!!南漳就是一个病县城!来个清官一把手才行!

说的好,无能的政府,对老百姓实在没招,只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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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患者,我认为政府部门采取这种措施,快速处理医闹真是大快人心。人死了本身值得同情,但听说此人是因骑摩托车与人相撞发生交通意外抢救无效死亡的。死者家属应该去找交通肇事方。退一步说,即使医院有责任,但死者家属将尸体停在医院病房三天,死者不能安息不说,这么热的天啊,尸体者发臭了,也影响了其它病人治疗。表达诉求不能干扰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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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患者,我认为政府部门采取这种措施,快速处理医闹真是大快人心。人死了本身值得同情,但听说此人是因骑摩托车与人相撞发生交通意外抢救无效死亡的。死者家属应该去找交通肇事方。退一步说,即使医院有责任,但死者家属将尸体停在医院病房三天,死者不能安息不说,这么热的天啊,尸体者发臭了,也影响了其它病人治疗。表达诉求不能干扰其它人。
   

           {: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63:}[url][/url]
         说的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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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镜镜子 发表于 2012-7-2 09:13
做为一个患者,我认为政府部门采取这种措施,快速处理医闹真是大快人心。人死了本身值得同情,但听说此人是 ...

医院如果逃避责任,死者恐怕永远不能安息~我想说:草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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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清二白 发表于 2012-7-2 09:25
医院如果逃避责任,死者恐怕永远不能安息~我想说:草泥马

有话好好说……wzg1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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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追查到底!恨恨恨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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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不能逃避责任,家属尽快让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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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莲的心事 发表于 2012-7-2 10:27
一定要追查到底!恨恨恨这些人

可恶的是还请了托在论坛上搞搞,就替死者说了几句公道话,那家伙就人身攻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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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能、不敢发表言论。稍稍不对胃口,就是所谓谁的托。   什么是什么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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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灿烂 发表于 2012-7-2 11:23
路过,不能、不敢发表言论。稍稍不对胃口,就是所谓谁的托。   什么是什么的最大利益?

劳资就是看不惯这群人,说一套做一套儿,麻利老子们过的不好,就只因为麻痹都跟医院这帮人一个鬼样子!人是医院没抢救,不负责任咋搞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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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霸天下
注册时间2012-7-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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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活动时间2012-7-2 08:22
上次发表时间2012-7-2 09:43




一清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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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活动时间2012-7-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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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注册的小号,不解释……
目的性太明确了吧……
网络推手?网络炒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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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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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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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开口要医院40万,才停尸要价的


PS:我没站在任何一方发表意见和评论,只是把知道的,听说的发表出来了。麻烦论坛针对此事的小号马甲嘴下留情,别骂到我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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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难说啊,但是有一点,活着的人都要理智点。也希望有领导出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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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咋老出现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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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霸天下 发表于 2012-7-1 21:52
2012年6月29日下午3点40左右,南漳城关镇杜华玲骑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在城关青泥湾路口相撞,被撞飞7米多远 ...

县医院太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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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锁店 发表于 2012-7-2 13:41
县医院太可恨了...

天热了,尸体4天了还没埋,应该先处理尸体才行啊,然后再找医院解决赔偿问题吗1还是先相信领导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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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key 发表于 2012-7-2 12:34
雄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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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访问2012-7-2 08:22

明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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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wavejuan 发表于 2012-7-2 14:26
现在这社会太和谐了。如果出了这样的事情能圆满的解决,那才叫坑爹呢。这就是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老太太 ...

看上面的情况,应该是对于救治没有定好位,不是要续费。才找医院要赔偿费,恐怕费劲。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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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不了解实情,不便发表意见,我建议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在说事实,不要在论坛上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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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怕人不生病,警察怕人不犯罪啊!问责,让死者入土为安。让医院主要负责人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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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成了忽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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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当事人拨打以下求助电话
湖北电视台"帮女郎":027-87333333
经视直播热线:027-87311111
武汉教育电视台"我爱武汉"投诉电话:027-8266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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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相撞基本就是正常的,人死了不能怪医生---因为事故死的该找什么责任?明白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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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医生,更不是医生亲属,但是,老子特别痛恨“医闹”!拿自己死去的亲人的死尸要挟别人换钱,要不要脸?{: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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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便是医院院长的亲属,撞出去七米多,除非他是孙猴子,否则都活不了,关人家医院JB事/!不要脸!{:soso_e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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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故事:一群县属干部听说县长的父亲死了,急忙赶去奔丧,快到了被证实是县长死了,于是大家作鸟兽散。从这一故事中受到启发:如果听说伤者是县长的母亲,我想南漳县人民医院一定万众一心,在120出发时就在研究抢救方案,在120到达时一定是争先恐后的场面,因为这些院长、科长们有一个共同的期待:“同志们好!”、“县长好!”、“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可惜受伤的是县长,他们的期待成了泡影,于是就出现了上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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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家属应该吧死者当县长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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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盯着院长的孩子用车狠狠地撞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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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尸体都放臭了,还有人在那里拍照。下午有关部门采取特别措施把尸体运到火葬场了,正在拍照的相机被有关部门拿去“保管”了。

尸体最长时间能在停尸房一周,家属没说火葬怎么能有关部门直接拉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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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这样说 发表于 2012-7-1 22:17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市医院的的责任,医院就应赔偿吗

事实真如楼上所说,医院不断应该赔偿,还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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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镜镜子 发表于 2012-7-2 09:13
做为一个患者,我认为政府部门采取这种措施,快速处理医闹真是大快人心。人死了本身值得同情,但听说此人是 ...

对弱势群体应该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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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不应该死人,好比战争不应该死人一样!!!!这个世界肿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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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医院老出问题!怎么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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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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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患矛盾就是这样造成的!人性的冷漠,职业道德的缺失!-------白求恩在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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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2-7-2 14:53
我不是医生,更不是医生亲属,但是,老子特别痛恨“医闹”!拿自己死去的亲人的死尸要挟别人换钱,要不要脸 ...

假如自己家里的亲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这样冷静吗?如果医院负责人的话也许不会死人该多好.医院不负责任导致死亡该承担.........如果医院答应承担谁还闹呢?.....老百姓在医院死了不闹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搞得过医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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