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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中的 2012-10-11 09: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是南漳县工商局的信访工作人员。
2012年9月19日,我局了解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第一时间安排了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跟踪督办此信访件,该队接诉后于9月19日上午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经查,您在网贴中反映的南漳电视台违法播出虚假广告的具体行为属实。2012年5月28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曾对南漳县广播电视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工商处字〔2012〕367号),做出了责令南漳广播电视台停止发布违法虚假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做出行政处罚后,南漳广播电视台依然存在播出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在接此信访件后又于 2012年9月21日向南漳广播电视台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该电视台广告部主任赵斌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播放虚假广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局地工作我们有目共睹,你们是为我们老百姓服务的。
关键是南漳电视台的领导重视不重视,好像没在乎安装不起有线电视的我的呼喊声,我要专门研究电视台,看他们是怎么忽悠我们的。 野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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