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12-07-19 08:5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楚天快报讯 (记者祝兆林)17日,本市出台《襄阳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为年人均21660元。
该办法实施范围为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调整。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该办法中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4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60%。
实施绩效工资后,过去发放的津贴补贴即行取消,仅保留特殊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等改革与奖励性补贴。
该办法实施后,市直各单位不得自行提高绩效工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绩效工资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