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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提醒居民购买感冒药请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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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药监局提醒居民购买感冒药请带身份证
【襄阳政府网消息】昨日,绿影壁社区居民杨女士反映,她到药店买感冒药,却被要求出示身份证,让她很不理解。市药监局提醒,今年9月起,本市开始实行购感冒药实名制,市民购买含麻黄碱类的感冒药时,最好携带身份证。

  接杨女士反映后,记者到市区多家药店走访。在人民广场的金统一药店,当记者提出要买新康泰克时,店员提醒,购买该药需出示身份证。记者随后走访4家连锁药店,称要购买感冒药,仅有一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

  市药监局副局长付文全介绍,为防止不法分子大量购买含麻黄碱的感冒药制毒,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

  襄阳9月起开始执行这一政策,提倡药店对购买含麻黄碱感冒药者进行实名登记,禁止一次性销售两盒以上含麻黄碱的药品,若发现一人多次购买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付文全提醒,为方便市民,市民购买新康泰克、白加黑等含麻黄碱药品时,最好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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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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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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