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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闹”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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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认为房闹,是一种契约违法。房屋作为一种商品,有涨有跌本该就是交易双方默认的前提。价格的制定属于市场行为,业主应该自负盈亏,在这一点上房产开发商并无责任,毕竟他们并没有预测能力,不能预知到房价的升降。除非在购房时合同上约定开发商补偿差价,否则法律不会支持购房者的房闹行为。

        房闹、退房维权虽然法理上缺乏依据,但业主们的愤怒的情感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他们买房时,售楼人员曾经给他们编织过怎样美好的市场图景。正是这种宣传与现实的落差,引发了购房者过激的“维权”行动。与此同时,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多年来我国楼市畸形发展的现实,“房价从来没有真正跌过,使得购房者忽视了房屋作为商品不仅会涨,而且会跌的事实。”交易与交货之间的脱离,使得他们还未拿到商品前,就得知别人以更优惠的价格拿到与自己品质一样的商品,这一定会引发心态的不平衡。

        购买房产对于中国大部分普通家庭而言是最重要的投资和消费,在进行这项投资时无疑需要足够的理性与慎重去对待。当投资房产出现巨大损失时,在追究开发商事前的“忽悠”和承诺的同时,购房者也需要反思,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是否过分相信了市场的前景。同时业主们应该与房产商进行集体商谈,用合理的手段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肆意砸损物品破坏正常秩序。开发商给予补偿,是为了以后楼盘的发展与资金回笼的顺利进行,但这个过程需要协商去完成。同时房主在购房前应该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将房产商承诺的和自己期待的加入到合同里,使口头承诺变成具有法律效益的纸质文件,这样能更好的预防房闹现象的产生。

        开发商这一方也要看到购房者在议价方面的弱势地位,因此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开一切责任。在处理“房闹”问题上,不能单单考虑法律因素,还要有道义和情感上的考量。在制定价格时,应综合评估前期客户的数量及其需求,从而决定是否大降价;其次是在推出降价房源的选择上,尽量避免和前期房源过大的统一性,降低对老业主刺激;再次,应该适当考虑安抚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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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审核中,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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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都赚钱都买了,投资就是要担风险。看不准就别入手,入手了就别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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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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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短期内千万不要买房(摘自网络):
1,目前房地产还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关于GDP,社会的发展能带动GDP的提高,但是GDP高了不一定就是经济上去了,可参考当年大炼钢铁,钢铁产量上去了就超英赶美了? 当GDP成为政绩考核的重要部分,GDP的增长已是必然,拆了造,造了拆,GDP才能火箭一般向上涨,政绩也就出来了。可是老百姓的生活能跟着GDP上涨吗? 2,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截至2012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8699.78亿元,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 专款专用,对于推高房价应该也会有不小影响。 对于大部分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没能力买房者而言,出了钱,更加买不起房,太悲哀了。
3,商品房早已背离了本身的价值,成为彻彻底底的金融投资工具。 所有仅仅需要居住功能的的人们 是其牺牲品。
4,当房市的暴涨造就一夜暴富的传奇 房市成为投资热情的唯一宣泄口,尽管人人都知道房市泡沫严重,还是忍不住想跟风赚一把。 击鼓传花,玩的就是心跳。 对财富的渴望是人之常情,不违法,不损害他人利益即可。 造成当前严重局面,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思己过,却祸水东引,将过错推到投机客身上,政府最该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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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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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华龙茂 发表于 2013-3-15 12:41
顶,都赚钱都买了,投资就是要担风险。看不准就别入手,入手了就别JW。。

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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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正义不要邪恶 发表于 2013-3-15 16:41
该管管了

谁敢管?政府非政府都不敢管,现在的百姓都说自己是弱者,弄不弄就说我去中央告你欺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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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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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冰灵 于 2013-3-15 23:14 编辑

中国人怕闹,这一闹开发商一补偿,就不闹了。总而言之“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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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冰灵 发表于 2013-3-15 23:10
中国人怕闹,这一闹开发商一补偿,就不闹了。总而言之“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对啊,以前的医闹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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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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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华龙茂 发表于 2013-3-15 12:41
顶,都赚钱都买了,投资就是要担风险。看不准就别入手,入手了就别JW。。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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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南漳的房闹事件频繁,开放商、政府、购房者都该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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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短期内千万不要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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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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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入的人总想着又赚了,对吗?   想投机就要担风险.  但对于买房刚需者,买了就降了确实是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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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房闹,我只想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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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手党人 发表于 2013-3-17 20:41
我不是房闹,我只想有尊严的生活。

怎样才算是有尊严的活着?天天去政府闹就算有尊严啦?确实,你们请三轮车打横幅堵在政府门口的时候,很多人在围观,那时候你们确实挺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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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wenyaofeng 发表于 2013-3-16 15:57
最近南漳的房闹事件频繁,开放商、政府、购房者都该好好反省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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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子中冠以“房闹”很不确切,很容易让人与医闹去联想,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为是不能称之为“闹”的。一个“闹”字很容易被理解为无理取闹。请楼主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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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华龙茂 发表于 2013-3-15 12:41
顶,都赚钱都买了,投资就是要担风险。看不准就别入手,入手了就别J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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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wenyaofeng 发表于 2013-3-15 19:19
说的对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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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18 10:58
楼主的帖子中冠以“房闹”很不确切,很容易让人与医闹去联想,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为是不能称之为“ ...

消费者维权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若是开发商违约可以去法院起诉,经常去政府门口花钱请三轮车堵住大门,拿着大喇叭大呼小叫,让人拍摄录像放到网上,这样的不叫房闹叫什么?文章中的“闹”字就是无理取闹的意思,您没有理解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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