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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到一个通告(附图),广播电影电视局根据《国务院129号令》及什么《广发外2002(254号)》规定限制群众销售安装卫星锅一事,本人有意见。且不说什么令不令,有线电视台做生意不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再降低使用费上下功夫,年年采用这样这样的作废的文件规定吓唬群众,实在让人费解。我以前已经多次,并且十分恼火的说过这个事了,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用这样的作废规定来为自己达到一己之私!
请发文件的单位说说清楚。附两个东西,请两个发文单位核实。一是你们的文件照片,二是国务院第一批取消行政许可的规定。
一、国务院关于取消
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广泛深入地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实行政务公开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89项)
国 务 院
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工商总局567:取消129号,广发外2002(254号)
我以前看有线电视,但是他们态度差,费用高,现在好像还是不行,就凭他们用这样的手段竞争,我就认为他们不行,我有锅,请你们来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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