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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
你好!
城市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漫天要价、空车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已经成为南漳县城的城市“公害”,让城区居民深恶痛绝。对于你提出的城区出租车等经营乱象,早已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交通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全县规范整治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实施方案》,即将于7月初全面实施。
为了体现交通部门彻底根治客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诚意和决心,现将未经过县委、县政府讨论通过的实施方案予以提前公布,以满足你和广大热心市民的愿望。
或许,本次公布的这些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具体,希望你和广大热心市民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积极采纳并修改完善。
期待你的参与和支持!
附:实施方案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25日
全县规范整治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客运市场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客运经营秩序,提升南漳窗口形象和城市形象,促进我县道路客运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整治全县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注重长效”的原则,着力解决城区出租车、人力三轮车、城区公交、城乡短途客运、长途客运班线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促进我县客运市场依法营运、公平竞争、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与时间
全县从事城区出租车、人力三轮车、城区公交、城乡短途客运、长途客运班线的经营企业(公司)和服务人员。
整治活动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城区出租车。重点整治不使用计价器、漫天要价、空车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强行并客从事客运班线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行为,方便市民出行。
(二)人力电动车。通过举行价格听证会形式确定起步指导价,重点整治漫天要价、不使用文明用语、空车拒载、途中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三轮车行业经营行为。
(三)城区公交车。重点整治不按时发班、发班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以外停车上下乘客等问题,树立良好的城市公交形象。
(四)城乡短途客车。重点整治不按站点乱停靠、随意在街道揽客、站台停靠候客时间过长、车容车貌差等阻碍交通、影响车辆通行等问题,为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创造条件。
(五)长途客运班车。重点整治安全防范意识差、车辆技术性能差、车容车貌差、不按规定进站经营、不按规定班次发班、超员超载、转圈揽客等现象,为广大乘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四、实施步骤
规范整治全县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15日)。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强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座谈,对广大客运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依法经营、规范服务意识。
(二)规范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15日)。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县交通部门面向城区各界群众聘请10名出租车、人力三轮车、城市公交等服务质量监督员;物价、交通部门召开听证会,确定人力三轮车起步指导价;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站亭等媒体通告,发布《南漳县客运市场管理和处罚办法》、举报投诉电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处罚标准;县客管处成立服务投诉科,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投诉并及时处置、查处;物价、城管、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巡查、暗查活动,对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开展客运市场从业人员“服务明星”创建活动,对获得三星级以上的(最高星级为“五星”)客运经营业主,给予物质和经济奖励。
(三)巩固总结(8月16日至12月31日)。对规范整治成效开展督查,认真总结经验,并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立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前半部分,略(组织机构待县委、县政府确定后再行公布)。
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专班,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场稽查专班。开展上路稽查,对查获或接到的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客运管理处)。
(二)城区监管专班。查处城区内出租汽车扎堆候客、长时趴窝、不流动服务、不使用计价器、空车待租拒载、违规招揽班线乘客等行为;维持车站前广场等场所出租车、人力三轮车停放秩序,查处客运经营车辆乱停乱靠、车容车貌差、不按规定进站经营、不按规定班次发班、超员超载、转圈揽客等行为,并对违法营运、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处罚。(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物价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客运管理处)。
(三)规范经营专班。负责受理、回复城市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等投诉、举报案件,对累教不改、违规次数较多的营运车辆业主,依照合约条款解除经营合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以合同形式规范约束营运业主经营行为;每月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题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客运管理处、客运经营单位或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客运市场经营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规范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部署,落实责任,抓好落实;要切实按照方案分工和要求,细化整治内容,抽调精干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执法人员劳动纪律、工作质量、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等情况的跟踪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专班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要结合“治庸问责”活动,对出工不出力、任务拖后腿、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除通报批评外,要对责任人和带队领导进行“问责”。
(二)开展巡查,落实监管。要采取全面整治与定点治理相结合、警示告知与从重处罚相结合、日常巡查与暗访调查相结合、统一行动与机动处置相结合、示范建设与点线管理相结合、维护交通秩序与规范经营行为的方式开展规范整治行动。抽调人员与单位其它工作脱钩,听从县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参与单位,全力抓好规范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正面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扎实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规范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举报、不乘坐违法违规营运车辆。
(四)文明执法,依法整治。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到严格执法与说服教育、耐心讲解相结合,切实杜绝粗暴执法、违规执法、不公执法,着力维护执法队伍形象。参与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凡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干扰、阻挠执法以及通风报信、私放车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阶段结束要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摆问题,找准不足,落实整改;要建立健全客运市场规范经营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促使客运市场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客运经营环境,整体提升南漳城市形象和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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