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南漳县消防大队将招聘文员若干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且为南漳本地常住人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4、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及试用说明:
1、大队将在5月份组织对消防文员的全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消防文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消防文员。主要安置到全县各公安派出所,从事公文写作、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系统录入、消防宣传等工作。
四、消防文员的待遇
1、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
2、社会保险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按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保险基数92%缴纳。
招聘联系人:消防大队刘指导 电话18307216009(周六、周日照常招聘)。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
-
需填写表格
-
需填写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