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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会飞的熊 于 2014-4-25 17:12 编辑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近年来,我县“请酒风”日益泛滥,“人情消费”花样繁多,操办广收礼金、大讲排场、大摆筵席、铺张浪费,“被赶情”、“人情债”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种沉重工作和生活负担,成为败坏社会风气的一颗“毒瘤”,群众反映强烈。为破除不良风气,倡导新风正气,树立良好的党风和社风。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节俭操办,反对铺张浪费。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注重人文内涵,注重情感的表达,不能物质化、形式化。反对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事宜应厉行节俭,尽量控制宴请的次数、规模和档次,尽量减少邀请对象和范围,不搞隆重仪式,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不讲排场、比阔气,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移风易俗,大兴文明之风。大力倡导用崇德守法、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新方式替代大操大办。提倡理性设宴,除婚丧嫁娶外,不操办迁建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各类宴席。提倡婚事新办,反对在婚庆活动中“戴高帽”、“抹花脸”等庸俗风气,倡导举行集体婚礼、纪念式婚礼、家庭婚礼等婚姻仪式,采取旅游结婚、夫妻共植纪念树等富有纪念意义的婚姻纪念方式。提倡丧事俭办,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礼俗和文明科学的丧葬活动,不在沿街大道乱搭灵堂灵棚,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和鸣放烟花爆竹,不在出殡沿线散撒纸钱污染环境,用环保、生态、洁净的葬礼方式,表达对逝者的追思。
三、干部带头,当好典范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意见和县委“十条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在迁建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除服”等事宜时宴请非亲属人员,严禁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时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反对铺张浪费,不滥发请柬、短信,不大操大办,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要动员自己的家属及亲朋好友积极行动起来,谢绝各类大操大办宴请,反对奢靡之风,争做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典范。
破除不良风气,倡导文明新风,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建设“四个南漳”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每名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全县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移风易俗的引领者;广大青年朋友要身体力行,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广大农村群众要自我约束,做移风易俗的营建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不良风气,共建新风扑面、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具体内容可点击查看原文:http://www.hbnz.gov.cn/E_ReadNews.asp?NewsId=6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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