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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民生群声 于 2014-6-17 21:28 编辑
4月13日上午,在南漳县武镇伏虎街做早餐生意的女店主曾某,遭到该镇公务员张某夫妻持刀暴打,给曾某造成轻微伤,住院治疗十多天。事件发生后两个多月过去了,受害人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道歉,打人者受到的惩罚,仅仅象征性的停留在官方层面。
像张某夫妻这等官僚,平常吃着人民的喝着人民的,不高兴了还要拿人民出气,指望他们为人民服务是不可能的。中央在全党范围推行“两手治党”,一手惩治腐 败,刚性治吏,一手抓意识形态领域教育,从政治思想上武装党的干部头脑。可是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此充耳不闻,认为当官就是当老爷,置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横行一方,称霸乡里。
这等官员的暴虐之气从何而来?一是他们没有端正自己的思想找准自己的位置,不知道为何入党,为谁当官。二是他们的上级在关键时刻不顾人民利益,专门“为党说话”,这也给官员们造成错觉,认为犯错了无所谓,同朝为官,一口锅里吃饭,谁又能为难谁?
回顾往昔,武安镇在论坛遭曝光的暴力事件很多。早些时候曝有农用车主蓄意轧人致死的帖子,其实这都是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恶果。化解小恶才能不至于酿成大恶,有传武镇民风彪悍,说明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不足,信武力不信法律,建设法治中国在武镇任重而道远。
虽然有关单位在处理这起事件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收效甚微,现在我对你们调解失败的原因做一下厘清:
一,张某夫妻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公然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殴打群众,不管前因有多么复杂,其性质都是非常恶劣的,况且当时围观者甚众,负面影响很严重。事后两个多月,他们拒不服从调处,不同被打者和调解方同时见面,既不赔偿也不道歉,说明从思想上并没有悔改之意。这就是你们调解失败的主要原因。曾某所提要求并不过分,医药费和误工费都是有计算依据的。
二,从表面上看,你们貌似尽到了职责,调处不成功,似乎是双方意见分歧所致。但是还有较为复杂的程序没有启动,打人者不是普通老百姓,是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3条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5条也规定:“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如果不启动这种程序,继续用你们挠痒痒的方式恐怕难以奏效,在教育实践活动不成功的情况下,唯有采取党纪政纪处分的方式触及其根本利益才有效。
三,你们建议曾某去打官司,那么你们作为“人民调解”的意义何在?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和西方的民主法治有所不同,它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法治,还要兼顾诸如政治制度、国情、人文精神、社会效应等领域的方方面面,有一个缓冲的过程,叫做“人民调解”,就是要让矛盾消失在萌芽状态。教育局、水利局、人大、镇政府、学校等,她和家人都去找过,有人还建议她去找政协,这样踢来踢去就是解决不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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