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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近日,刑满释放人员范某从银行领到亡父留下的3.9万元存款,对南漳司法局再三道谢。
7月22日,刑满释放人员范某到南漳县司法局报到登记时,称父亲生前留下了一笔3.9万元的存款,到银行取款必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该局社区矫正办立即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经调查,范某于2011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服刑期间其父病故,为让范某安心服刑,亲属们一直瞒着他。范某刑满释放回到家中,得知父亲已亡故,懊悔不已。后来,范某亲属在整理其父遗物时发现了遗留存款,由于老人是突然去世,未留下遗嘱和存款密码,范某要想得到存款,必须到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了解情况后,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工作人员陪同范某先后到村委会、公安机关、存款银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又帮他到县公证处填写了继承权公证申请书。
经审查,并根据范某暂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实际,县公证处决定实施法律援助,免收公证费用,并现场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范某凭着这份公证书到银行,终于将钱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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