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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公安局再出新规:全市所有上路警车均须亮灯,不仅限于巡逻警车。
10日起,所有街面值勤车辆必须24小时亮警灯,必须招手即停。前日下午5时30分,襄城真武山派出所巡逻警车正在滨江路附近巡逻,一市民招手将警车拦停。巡逻警车停车询问情况后得知,附近一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拥堵不堪。民警立即驾车拐往铁佛寺路口和滨江路口,当起临时交警。
为进一步增强“亮警灯·保平安”工程的作用,市公安局昨日再作规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上路行驶都必须亮警灯,而不仅限于起初的巡逻警车,市民招手即停。规定还详细公布了一些实施细则,例如:一辆警车正赶往他处执行公务,也必须亮灯,市民若招手求助,车辆也必须停下处置。若确定市民无重大生命财产威胁,民警可向对方解释,并移交110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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