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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书女 于 2014-12-1 16:57 编辑
转自:大楚网
昨日,市纪委通报9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13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受处分的干部中,9人被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1人被免职、1人被立案调查、1人被行政警告、2人被行政降级。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下为9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
2014年1月至7月,南漳县城关镇卫生院护士长蔡华荣采取空挂床位、虚开药品、医护人员联合作案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35万余元。南漳县纪委给予城关镇卫生院护士长蔡华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城关镇卫生院院长杨才耿、县医保局副局长杨德志、县农合办副主任冯举台党内警告处分。县卫计局给予城关镇卫生院护士长蔡华荣、县农合办干部离蕴洁行政降级处分。
违规收取外来农民落户费
2011年至2014年,襄城区卧龙镇杨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军道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五保、优抚、低保资金62152.79元,入村集体账;违反规定向外来农民收取落户费共7100元。今年6月,襄城区纪委给予杨军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骗取国家“粮食两补”款
2011年至2013年,襄城区卧龙镇毕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先贵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粮食两补”补贴款19万余元,收受承包人4000元。今年1月,襄城区纪委给予郭先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超标准收取检验检疫费
2014年1月至5月,张启勇在任襄州区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超标准向农资经营户收取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和植物检疫费共计94580元。今年8月,襄州区纪委给予张启勇免职处理,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
非法占有国家粮补资金
2008年至2013年,襄州黄集镇罗湾村村主任罗胜利转移计划生育问题户应得的粮补款共计5.2万余元至他人名下,并将其中1.2万余元粮补款用于个人开支。同时,骗取国家粮补资金2832.05元。今年10月,黄集镇委给予罗胜利停职处理,并立案调查。
擅自收取企业服务协调费
2012年至2013年,襄城区经信局在为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申请项目补助期间,局长王智勇擅自决定收取3家企业7万元项目服务协调费。今年2月,襄城区纪委给予王智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法收取已取消的管理费
2012年2月以来,保康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龚申国(主持工作),违规征收从事装修的企业和个人29200元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费。今年11月27日,保康县纪委给予龚申国党内警告处分。
谷城道路运管所违规收会费
20013年8月,黄春水在担任谷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存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年审手续时强制入会问题,共收取摊派会费65.7325万元。今年11月,谷城县纪委给予黄春水党内警告处分。
老河口七中违规收费
今年5月,老河口市七中组织部分骨干教师编写校本教材,每本收取成本费10元,收取425名学生费用共计4250元。今年7月,老河口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黄崇庆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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