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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不远千里来到朋友家做客,受到朋友盛情款待。然而在与朋友同宿时,他却向朋友下了“黑手”,乘朋友熟睡之机,盗走了朋友的财物。近日,这名窃贼在潜逃三年后终于被警方抓获。
2011年12月24日9时5分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九集镇的丁先生报案:称其昨晚与朋友郑某(男,26岁,浙江省湖州市人)在城关富贵天地宾馆住宿,24日早上7点多钟醒来后发现其身上的7800元现金、一部诺基亚C5手机和一块手表被盗,总价值1.5万余元,郑某不知去向,也联系不上。案发后,刑警大队侦查人员通过调查发现,24日凌晨5时10分许,郑某从宾馆出来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南漳,前往襄阳方向。据此,民警分析判断,郑某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在与郑某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刑警大队增派警力火速赶赴襄阳,分头蹬守襄阳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飞机场等郑某有可能出现的地方。然而,民警守了一天一夜,仍不见郑某的踪影。为早日破案,刑警大队在前往郑某老家抓捕无果后,将其上网追逃。
2月2日,刑警大队根据线索,在浙江省湖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刚潜回家中的郑某抓获。
郑某交代,他和丁先生是在一起打工认识的,工程完工后,两人没有找到活干,在丁先生的邀请下,郑某来到了丁先生老家南漳玩,当晚两人同住宾馆一个房间,郑某半夜醒来时,发现丁先生呼呼大睡,试探着喊了丁先生几声,但没有反应。郑某即生邪念,将丁先生刚领的7800元工资和一部诺基亚C5手机、一块手表盗走。作案后,郑某租了一辆出租车来到襄阳火车站,原本打算乘火车回家,但担心行迹败露后,被警方抓住,便在公路上拦了一辆公汽去了外地打工。本以为三年过去了不会有事,不想刚回家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襄阳网讯 (通讯员陈德顺)2015-02-13 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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