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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点击数: 305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郭良明,男,1961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7月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
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07年以来,郭良明在担任南漳县城关镇副镇长、县信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骗取和与他人共同贪污等手段贪污公
款,索取他人贿赂。
郭良明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巨额公款、非法索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贪污、受贿错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
纪、政纪。中共南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南漳县委2014年11月10日批准,给予郭良明开除党籍处分;南漳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常委
会议2014年11月10日批准,给予郭良明行政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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