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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很多人并不是为了去乡村度假住民宿,相反是为了体验民宿而去乡村。
台湾的民宿业取得巨大成功、成为全球典范之后,各地都把民宿经济当做发展乡村旅游的落地支撑,甚至不少人直接把民宿当做乡村旅游,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就是要做民宿。
果真如此吗?
随着都市消费群体的需求变迁,民宿被当公认为乡村旅游的升级版和高级形态。尤其是台湾的民宿业取得巨大成功、成为全球典范之后,各地都把民宿经济当做发展乡村旅游的落地支撑,甚至不少人直接把民宿当做乡村旅游,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就是要做民宿。
诚然,民宿作为农家乐的4.0版本,在串联带动相关产业链、促进游客消费、带动农民增收上,确实有着其他业态难以比拟的优势。但严格来讲,尽管民宿所承载的休闲度假业态是乡村旅游的高级形式,但它仍不能等同于整个乡村旅游,两者的内涵和价值完全不同。换句话说,如果说乡村旅游是一张大饼,民宿只是其中一个较大的芝麻而已。
那么为何台湾的民宿基本等同于乡村旅游?这是由于台湾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一方面,台湾的历史相对较短,缺乏像大陆那样的名镇名村以及其他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所能选择的途径不多。另一方面,台湾的经济较为发达,这决定了都市人的乡村消费需求更强,消费能力更强,已经具备休闲度假的刚需,所以他们的乡村旅游绕过了很多初级形态,直接跨步迈入乡村旅游的高级形态——民宿。
在台湾,很多人并不是为了去乡村度假住民宿,相反是为了体验民宿而去乡村。
从台湾的经验,可以把民宿归定义为:民宿是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人才和资金自觉向乡村流动,利用民居资源、农事资源、景观资源创办个性化的经营项目,形成一个以特色旅馆业为基础,衍生酒吧、茶吧、作坊、民艺、展示等休闲业态的高端休闲项目集合。
对照此来看,我国许多地方并不具备发展民宿的条件。首先,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均衡,而民宿要求相对较高的消费能力,除了东部沿海地区外,中西部地区并不具备发展民宿的经济支撑。其次,民宿主人是民宿的灵魂。民宿的发展除了硬件建设投入外,还对宿主本人有着相当强的要求。
在台湾,许多民宿主人都是有过生活阅历和经验的城里人返乡开设。为了让宿主和顾客有着良好的亲密接触,规定民宿房间不能超过15间。虽然房间的数量局限了民宿接待团体游客的能力,却促进了主人与客人间的亲密接触,也便于主人对房间布置的创意和发挥, 增加吸引游客的魅力。而这种民宿主人的素质,至少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是做不到的。
但我们也有自己优势:很多地方虽然经济不够发达,但国土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历史人文景观丰富,并且不同地方特色各异,这对于发展名镇名村、休闲庄园、特色人家等业态的乡村旅游十分具有优势。目前,一些中西部地区依据当地特色发展的这些业态产品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毕竟,乡村旅游讲究的就是特色,而非绝对的高大上。
其次,从产业角度讲,在经济、地域、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下,名镇名村、休闲庄园、乡村酒店、特色人家等不同产品将相互渗透、补充,相互借力、借势,最终协调统一形成乡村旅游的业态闭环。从市场角度看,这个巨大蛋糕下,我国13亿人口,消费能力、消费需求各不相同,每种不同层次的业态都有足够的市场份额可分。
所以,发展乡村旅游,不必只顾仰头望天,俯身从自我出发,黄土地里也有金疙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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