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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居民电价
自2015年4月1日抄见电量起,湖北全省居民用电实行年阶梯电价。
电量分档标准:年阶梯-单月抄表(2015年)
-第一档电量:0-1620度部分,共9个月 *180度/月=1620度
-第二档电量:1621- 3660 度部份,共9个月*220度/月=1980度
-第三档电量:3661度以上部分
2015年从4月-12月,按照9个月来计算年阶梯,2016年及以后,按照完整12个月计算年阶梯。
电量分档标准:年阶梯-双月抄表-奇数月(2015年)
2015年阶梯政策调整前的抄表月份是3月份,当年最后抄表结算月是11月份,4月1日以后当年抄见。
-第一档电量:0-1440度部分,共8个月*180度/月=1620度
-第二档电量:1441- 3200 度部份,共8个月*220度/月=1980度
-第三档电量:3201度以上部分
电量分档标准:年阶梯-双月抄表-偶数月(2015年)
2015年政策调整前的抄表月份为2月,当年最后抄表结算月是12月份,正常结算周期是10个月。考虑到春节假期(2月份)临时调整抄表日影响,此类用户2015年当年各档电量额度按11个月折算:
-第一档电量:0-1980 度部分,共11个月*180度/月=1980 度
-第二档电量:1980- 4400 度部份,共11个月*220度/月=2420度
-第三档电量:4401 度以上部分
对应电价标准:年阶梯电价
-基础用电电价:0.57元/度(除武汉外),武汉市为 0.573元/度
-二档递增电价:0.05元/度
-三档递增电价:0.30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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