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县创文办和县委文明办组织,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实施,县融媒体中心提供舆论支持,路口“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全力配合。
二、整治路口
花石桥十字路口;大转盘十字路口。
三、整治时间
12月19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期间双休日不间断。
每天上午8:30一9:30,10:30一11:30;下午2:30一3:30,4:30—5:30,路口“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协助交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四、整治重点
1、行人交通违法。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在停止线内等候红灯、不按“三道”分行、不走斑马线横过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处罚措施:采取“四选一”处罚或教育措施::1、由民警现场依法实施罚款处罚;2、责令违法行为人现场抄写一段交通法规;3、责令违法行为人现场参与文明交通引导行动半小时;4、责令行为人把自己违法行为和违法地点发上微信朋友圈或微博,并决心改正的文字,集10个以上朋友赞后放行。
2、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在停止线内等候红灯、不按“三道”分行、闯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违法安装遮阳挡雨设备等违法行为。处罚措施:采取上述“四选一”措施,并给与扣押车辆、拆除违法安装遮阳挡雨设备等处罚。
五、公开曝光
对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县电视台、南漳发布等媒体进行曝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的,将通报到工作单位。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南漳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切实创优县城道路交通秩序,让文明出行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
南漳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