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570|回复: 1

遗失声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局工作人员在申请办理白马小区公租房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因人员变动,在交接过程中不慎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件丢失。遗失证件在媒体上声明作废。原证件具体内容如下:

南漳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程规划许可证1本:证号为建字第2015000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南漳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施工许可证1本:证号为42062420130617010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南漳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竣工验收备案证1本:证号为201410767号《施工竣工验收备案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9 1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重要的东西是不能出现“不慎”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漳热线 ( 鄂ICP备2021000082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62402000199号 )

GMT+8, 2024-11-16 16: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