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4
近年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地区仍在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发展带来困难。
二、整改目标
将环境保护融入产业发展规划,继续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杜绝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三、整改措施
1、继续严格限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的行业准入,严禁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继续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严格落实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对上马重化工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公布的产为目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产业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劝阻。如发现上马的违规重化工项目,严肃做出相应处理。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切实把握政策关口,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对禁止准入事项一律不予以审批和核准,对许可准入事项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后依法依规予以准入,对清单以外的事项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2019年,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限制产业未入驻。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未出现违规上马的重化工项目。
下一步,将继续执行负责清单制度,严格项目审批。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共7天)向南漳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贺艳
联系电话:0710-5240057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