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近期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酒类、食用油、粮食加工品、淀粉制品、茶制品、豆制品等6类食品6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酒类33批次,食用油16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淀粉制品1批次,茶制品4批次,豆制品2批次,共计6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酒类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位于南漳县武安镇北关路农贸市场内的南漳县李春申食品配送店2019年3月1日生产的黄酒甜蜜素实测值为0.0925g/kg,标准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
2. 位于南漳县九集镇邹湾村四组(住所申报制)的南漳县老魏黄酒店2019年1月22日生产的黄酒甜蜜素实测值为0.103g/kg,标准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