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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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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大专班、城关镇、县直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城区禁放区基本实现了“零燃放”“零销售”“零事故”。为巩固成果,现就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禁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一刻不松、一步不让一抓到底”的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放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宣传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带头宣传和遵守禁放规定,带动亲朋好友积极支持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保护美丽家园。按照相关规定:将对单位及所辖家属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平安单位评选资格;对党员干部及家属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一律移交纪委监委。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城关镇及县直各单位要在春节放假前,再开一次会、再入一次户、再发一条短信,进一步抓好禁放宣传工作。针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多的实际,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发动工作。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禁放政策进行集中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城关镇要抓好水镜庄社区、徐庶社区、便河社区、花石桥社区、文峰塔社区禁放宣传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要在县客运站、高速出口处发放禁放宣传单、县市场监管局要抓好街道经营户、餐饮业的禁放宣传工作;县住建局要抓好各小区尤其是“三无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县教育局要对禁放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禁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家长印发禁放宣传单等。

三、进一步抓好巡查工作。城关镇、县直各单位(含二级单位)、各网格在春节长假期间要明确带班领导,组织巡查队,佩戴红袖箍,在所辖区域重点地段开展全天候巡查工作,及时劝导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固定违法证据,确保辖区“零燃放”。禁售工作专班要对禁放区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非法经营、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禁放工作专班要对小区、餐馆、禁放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违规燃放,要严肃查处。县禁放办、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禁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督查,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春节期间,督查问责专班将对各单位禁放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禁放工作不力或出现违规燃放的,启动问责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春节期间巡查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到县政府办政务信息股,联系人:毛生平,联系电话:5245110,电子邮箱:nzzfxxk@163.com





县政府人民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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