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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维护防疫用品供应及价格秩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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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疫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药品管理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秩序等有关事项告如下:

1.严控质量。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防假劣产品甚至“三无”产品借机流向市场,损害群众利益。

2.保障供应。广大经营者要提高政治站位,针对目前市场上医用口罩等部分防疫产品短缺问题,发挥渠道优势、及时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按需购买,防止抢购;即日起每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上报测温仪、口罩、防护服等紧俏物资的库存和销售数量。

3.稳定价格。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4.严格消毒。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防护工作,确保经营场所不被病源污染。

5.积极监督。广大群众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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