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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网友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响应了政府“减少出行”的号召,那么待在家里能够办理社保吗?怎么在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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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市人社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推广办理了网上社保业务。具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加大社会保险网上综合服务的应用。用人单位和参保群众下载“鄂汇办”APP后,可通过手机直接在线办理38项社会保障服务,实现经办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流转、网上审核;查询打印本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证明,可以登录“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xiangyang.gov.cn)——服务大厅——襄阳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或者登录“手机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社保办事大厅——社保查询或缴费明细与汇总查询;“居保通”APP则可以实现居民参保征收及机打发票信息化操作,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社保业务经办。

二是推广“社保费个人缴费代征综合管理平台”使用范围,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凭网络终端、手机APP软件实时缴费。

三是推广“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综合应用,“手机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社保办事大厅——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使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实现“不见面”便捷服务。

此外,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市人社局还会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待遇:

一是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负责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保安及保障运送救治物品和生活物质等其他因工作需要的相关人员,在感染上新冠肺炎后,也可认定为工伤。

二是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宣)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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