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李威)1月31日,为保障疫情防控必备物资、应急救援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品运输正常有序,我县“绿色通道”正式启动运行。
通行车辆范围为:1、疫情防控的专项物资、救助物资车辆、应急车辆;2、救灾、救护车辆,疫情防控的通信、电力等特殊车辆;3、生产生活必需的运输物流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4、疫情防控指挥、督导检查和持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效证件等其它应急类车辆;5、医疗卫生、通信电力、出境治疗(含治疗返程)、重点企业等重点行业出境及返程人员车辆,以及县内外公务人员正常上班返程车辆。“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实行分类管理、对口申报、统一审批的原则,凡符合“绿色通道”开启范围的车辆,由所属车辆单位或个人提供有效证明(有单位的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无单位的出具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经对口单位申报“县指挥部”审批后领取“绿色通道”通行证;鉴于城区及部分重点路段实行“封控交通管制”,凡领取“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在审批时效内经过封控路段造成的“违章”(仅限于“闯红灯”,其它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凭“县指挥部”交通组备案记录,由公安交警部门作“销号”处理。申报地址在县物流发展局一楼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