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打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以来,县红十字会积极发动人道资源动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为了依法管理好接收捐赠的资金、物资,提升红十字公信力,南漳县红十字会现将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捐赠资金分配使用范围
根据《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鄂捐赠发【2020】3号)规定:社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救治费用和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用品、消杀物品的采购。
二、捐赠资金、物资分配原则
根据《南漳县红十字会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物资及资金的临时管理办法》,接收捐赠的物资及资金,对捐赠人有定向意愿的,由南漳县红十字会及时按捐赠方意愿落实。对非定向捐赠,由南漳县红十字会在南漳县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调度下,及时分配。其中:捐赠物资首先经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并签署意见,根据是否达到医用标准确定分发对象。
三、截止30日16:00接收捐赠资金、物资分配情况
(一)捐赠资金873531.99元,分配如下:
县疾控中心 200000元
县人民医院 200000元
县中医院 150000元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63531.99元
武安镇中心卫生院 50000元
九集镇中心卫生院 50000元
李庙镇中心卫生院 20000元
长坪镇卫生院 20000元
薛坪镇中心卫生院 20000元
肖堰镇中心卫生院 20000元
东巩镇中心卫生院 20000元
巡检镇中心卫生院 20000元
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20000元
清河管理区卫生院 20000元
(二)捐赠物资
南漳县长跑运动协会捐赠一次性口罩20000个,定向用于城管系统一线环卫工人;
武安镇邓家嘴村付鹏捐赠一次性口罩10000个,定向用于城管系统一线环卫工人;
县应急管理局捐赠一次性口罩20000个,其中6000个定向用于龙蟒公司一线工人;14000个统一调配到部门、乡镇防控一线工作人员;
红十字医院捐赠一次性口罩10000个,统一调配到部门、乡镇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一次性手术衣(未提供发票)分配给疾控中心。
南漳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