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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商务局关于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复工 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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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1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减少人员流动性,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有关问题的通告》及南漳县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法关闭通风不畅消毒不到位的农贸市场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的通知》要求,现就春节后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复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做到非“必要不复工”,除保证疫情防控、基本民生和承担特殊保障任务的经营实体外,各地暂停营业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复工时间一律不得早于2020年2月13日24时;2月13日24时后需要恢复营的农贸市场、商超、超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城区内需向县商务部门报备,镇(区)内需向所在地镇政府(管委会)报备,然后报经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会商是否复工视疫情形势另行通告。

二、春节期间为保证市场供应未停业或经批准复工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继续保持营业,营业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9时——下午18时。疫情期间,各经营单位不得解散职工、重新换班,并按照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等待复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抓紧组织货源,优化商品结构,确保生活必须品不脱销、不断供。要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科学普及防范知识,引导职工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为复工做好充分准备。





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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