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2020年2月4日10时许,东巩镇大道村村民章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大道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劝返点时(疫情防控劝返点系东巩镇政府依据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第3号令设置),被工作人员拦下,告知其“非必要不外出”,章某某不听劝阻,强行驾驶摩托车冲卡离开。后行驶至东巩镇一桥头疫情防控劝返点又被东巩派出所执勤民警拦下,劝其“非必要不外出”,章某某不听劝阻并辱骂执勤民警。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章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伍佰元之处罚。 |